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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是一种价值目标指向公共利益的参与型文化,旨在鼓励民众关注、参与公共事务,监督政府、社会组织等公共部门中的权力运作过程,从而防范其中发生腐败现象,在公共生活中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社会组织而言,腐败是其公信力的致命杀手,对其生存、发展与功能发挥都有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要确保社会组织持有良好的公信力,生存无忧,发展顺遂,功能发挥效果突出,就须加强其廉洁建设,而这就需要在其中强化公共文化的培育。如是观,从公共文化的角度切入社会组织廉洁建设研究,就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共文化融入社会组织廉洁建设的文化困局 一、熟人文化为社会组织腐败提供了温床 费孝通认为在社会关系中有一种差序格局,其特征是以“己”为中心,以亲属、地缘为主轴。随着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人们的社会关系像石子落水推开的水波纹一样,愈推愈远。于是,人们以血缘、地缘、学缘、友缘、业缘等为基础,形成了各自的熟人圈子。众多的熟人圈子构成熟人社会。熟人社会积淀出相互帮助的熟人文化,因此大家处理公共事务时,总是以自己的利益或是圈子内熟人的利益为先。此种熟人文化束缚公共文化的生长,容易滋长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导致公共美德之沙漠产生。这种熟人文化根深蒂固,是我国社会组织廉洁高效发展的巨大阻碍。比如受熟人文化的影响,社会组织监事会成员往往因重视熟人关系,对腐败行为拉不下情面、下不了手,导致组织对腐败行为的处理不了了之。由熟人文化衍生出的此等痼疾,为社会组织发生腐败行为提供了温床。 二、集权文化生成了社会组织腐败的土壤 集权文化由熟人文化演变而来,是制约社会组织公共文化培育一个不可忽视的掣肘。在熟人社会中,社会关系是私人关系的叠加,大家常常秉持以“己”和“圈子”为中心的态度,处理事务时总以自身或圈子内熟人私利优先,而集权是实现这些私利较为方便的手段。此种将权力集中在个别人或个别机构的做法,必然需要在文化上进行合理性辩护,于是,集权文化得以产生。在此种文化背景下,社会组织负责人往往倾向于将组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或是某一个部门,因此在集权文化盛行的社会组织中,成员难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组织建设中。这就容易促生他们淡漠公共事务的态度。长此以往,社会组织就难以形成公共文化促进自身廉洁建设。这为组织腐败提供了可能性。 三、“对策文化”为社会组织腐败提供了可能性 “对策文化”也是公共文化难以融入社会组织廉洁建设的文化因素。所谓“对策文化”是指在公共生活中,掌握公权力者扭曲、消解上级政府发出的指定、政策、法令等的思维习惯与行为模式。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受熟人文化和集权文化的浸染,一些地方官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上级命令时打折扣。这种扭曲、消解制度的行为倾向逐渐衍生为一种文化理念,可称之为“对策文化”。在“对策文化”的支配之下,官员们无视制度,造成了一种变态的制度执行模式,极易引起腐败行为。“对策文化”绵延几千年,现代社会组织也深受这种文化的影响。有些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按章办事的文化素养,常常对相关监管制度阳奉阴违。这本身就是腐败。 公共文化融入社会组织廉洁建设文化困局的破解路径 培育公共文化须从促进公共美德形成、完善制度建设和推进监督机制建设入手。公共美德、相关制度和监督机制一起发力,可促进公共文化生长,有利于铲除社会组织腐败滋生的土壤,强化其廉洁建设。 一、促进组织成员公共美德的形成,培植公共文化生长的土壤 促进社会组织成员公共美德的形成,培植公共文化生长的土壤,从而有效抑制社会组织的腐败。包括:第一,强化社会组织公共文化培育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可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廉洁宣传教育活动。这种主题教育活动有利于克服熟人文化的消极影响,营造社会组织公共文化生长的良好氛围。第二,为社会组织赋能,强化成员的参与感。政府相关部门应尊重社会组织合法的自治权,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自治活动。通过自治活动,社会组织可增强组织成员的参与感,提升其公共意识,从而促进组织公共文化的生长。第三,集中组织领导层实地走访,了解身边反腐倡廉的案例。引导社会组织领导成员通过身边腐败案例分享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逐步摒弃熟人文化的消极影响,从而促进组织公共文化的生长,清除组织腐败基因,建设廉洁型组织。 二、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保证公共文化持续生长 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宏观指导,促使社会组织走上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使其在法律制度的边界内运作,遏制集权文化的消极影响,从而保证组织公共文化的持续生长。具体而言:第一,在制定制度时,须提升制度的严谨性。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发挥高等院校、智库的作用,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第二,在执行制度时,政府相关部门应摒除集权文化的不良影响,在处理社会组织不法行为时须按章办事、依法执行;也须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社会组织分治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敦促存在集权问题的组织进行整改,避免制度被虚化,影响公共文化的生长。第三,在制度建立健全后,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反思,使制度能够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通过制度的严谨制定、切实履行和及时更新完善,更好支持组织内公共文化氛围的形成,进而促进社会组织的廉洁发展。 三、推进监督机制的建立,消解公共文化生长的阻滞因素 解决公共文化难以融入社会组织廉洁建设的文化困局,仅仅依靠公共美德和制度建设,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还须推进监督机制的健全。第一,政府监管部门可开通网上监督系统,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大众对社会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第二,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形成联合治理力量,提升对社会组织不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开展打击腐败的专项行动。第三,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评分机制。通过服务对象的监督,保证社会组织的规范运行。这些措施可提升组织运行的规范性,抵制“对策文化”的影响,促进组织内公共文化顺利生长。 结语 公共文化对社会组织的廉洁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而熟人文化、集权文化和对策文化对公共文化的生长有着消极影响,因此铲除腐败的文化土壤,重塑公共文化,是促进社会组织廉洁高效发展的重中之重。我们认为,通过优化公共美德、完善相关制度和健全监督机制等的路径,可促进公共文化的生长,从而为社会组织廉洁建设提供支持。(本文为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社会组织腐败治理的内结构困局与化解研究”,项目编号为20ZZD004;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功能强化研究”,项目编号为2020SJA1607;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公信力建设视域中公益腐败治理的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为202110304062Y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南通大学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南通大学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潘修华 李天天/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