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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版) 当前关于财富分配的话题比较热。从理论上来讲,“分配”是指资源的配置,这是一个发展的概念。财富的第一次分配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第二次是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侧重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 问:企业及企业家的慈善捐赠,如何做得更有效益,以实现解决社会问题的最大化? 阎爱民:第一,公益慈善行为强调公信力,既有公开透明的要求,也有过程的效率要求;第二,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他们捐赠的目的是什么,必须严格遵循,实现价值的对接;第三,社会组织要做到管理有效,可以向营利组织学习,尝试用企业的管理方式来管理社会组织。当然,社会组织的价值理念也给了营利组织很多可供学习和借鉴的内容,这是一个双向的互动。 总体来看,现代公益事业并不推崇简单的对于财富进行分配。前不久中财办负责人在国新办发布会也做了明确解释,共同富裕是要靠奋斗的。现代公益事业是要按照最有社会效益的方案来对捐赠财富进行再分配。捐赠不仅仅是解决社会问题,解决了需要帮助弱势群体经济上的困难,更重要的是,通过捐赠使财富积累的机制仍然在良性运转。 长江商学院的行动与实践 这个时代的企业家精神强调上进之心和向善之心 问:我们知道你很早提出企业家要“完成从利己到利他、利众生、利社会的升华”的理念,这与社会整体的发展是怎样的契合?这一教育理念对长江商学院校友有哪些推动? 阎爱民:我们经常讲,发展是硬道理。如果绝大部分个体都能做到从利己到利他、利众生、利社会,相信社会发展的步伐会逐渐加快。无论是社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个人的发展,都是有阶段性的,不同阶段的人会有不同的考量。40多年以来,第一代企业家都是过苦日子过来的。新一代的企业家,包括我们长江商学院的学生,再过10年、20年,都有可能完成从利己到利他、利众生、利社会的升华。只要是一个善良的人,事业获得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都会考虑财富的归宿。所以从利己到最终实现利社会应当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 企业对社会有责任,社会对企业也有责任。社会对企业的责任是,要保护和支持那些向善的、有责任心的企业和企业家。例如,那些诚实守信而又有责任意识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我们会不会优先购买?对于遵守社会规则,承担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创新,不断给社会创造价值的企业,要让他们多赢利。这应该成为一个正向循环。这些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所做的社会贡献,要使之成为他们业务模式和竞争战略的一部分,得到客户和社会认可,由此获得更多利润。这样整个市场就会形成一个正向的闭环,整个社会就会更加健康和积极。 问:长江商学院一直重视社会创新和公益,是商学院社会创新的引领者,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长江商学院未来会继续推出哪些具体措施? 阎爱民: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我们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第一,从长江商学院做公益的角度,近年来,长江商学院配合国家精准扶贫的政策,在甘肃、江西、河北等地做了一些扶贫的公益项目。现在精准扶贫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长江商学院更多地在关注和讨论乡村振兴的问题,例如我们和江西吉安讨论革命老区的乡村振兴,号召我们的校友积极参与,继续帮助革命老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向全面小康迈进。 第二,从学生教育的角度,不仅仅是教他们捐钱、出力,同时要教他们如何在企业主业上下功夫,让社会创新和公益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把向善的力量融合进企业产品和服务当中去。例如现在政府提出碳中和、碳达峰的政策,企业参与减排的承诺与行动,煤炭等化石燃料的消耗就会受到规范和限制,企业通过创新的方式填补新的市场需求,就是在引领社会创新。再比如目前中国电商已经发展到相当成熟的阶段,如何帮助偏远的农村地区,把当地的优质农产品以好的价格售卖出来,既让当地农民获益,也让消费者享用到更优质的产品等。每一个企业家都应当思考在企业的主营业务中有机嵌入公益和社会责任的元素。长江商学院的朱睿教授,一直是学院社会创新研究的带头人,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行动,她都推动了许多创新和发展。相信在新征程的道路上,长江商学院将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教授关注共同富裕和社会创新,推动长江的社会创新和公益事业进入下一个阶段。 长江商学院本身是一个非营利的教育机构,我们自身就是公益事业的实践者和受益者。所以我们更能感觉到一种责任,运用我们的理念作为杠杆,发挥我们对企业家校友企业影响力,使我们的学生更有善心、善能,拿出更多的资源去帮助有需要的人,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推动共同富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