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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沈阳将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到2023年,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8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2个社区社会组织。 据了解,专项行动分为试点培育、能力提升、示范引领三个阶段,将重点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邻里互助类、平安建设类和乡村振兴类六类社区社会组织,突出社区社会组织在服务社区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方面的作用。同时,将推动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年底前,在沈北新区建成1处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城市街道普遍建立街道(乡镇)级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至少在1个涉农街道(乡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其他每个区、县(市)至少建立1个街道(乡镇)级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到2022年底,全市60%以上街道和20%以上乡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到2023年底,全市100%街道和50%以上乡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从2022年起,市民政局每年将选树10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1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社会组织创新项目。到2023年,全市培育品牌社区社会组织数量达到20家,社区社会组织品牌项目达到20个。 (据《沈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