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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我国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上的新时代特征就是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过渡。当前,我国社会企业发展正处于上升时期,其业务范围已经覆盖了养老、教育、社企支持、医疗服务、环境保护、助残扶贫等多个领域,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问题不断涌现,且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化的新特征,依靠政府和第三部门的传统解决方式已经无法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社会企业成为新时期社会问题的全新解决方案。 一、社会企业的内涵 所谓社会企业是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增进公共福利为根本目的,运用商业手段可持续地解决社会问题的特殊企业。社会企业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目的在于解决社会领域里出现的政府和社会组织双重失灵的问题。 社会企业适应新时代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转型,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和企业功能的必要补充,在解决弱势群体就业、弥补社会福利不足、消减社会排斥、推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能够更好地担负起其应负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同时,社会企业是经济组织,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责任,同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一样,要参与市场竞争,讲求经济效益,努力生产更多符合社会和人民需要的产品,创造更多的财富,为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作出积极贡献。 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社会企业在行业构建、培育孵化、认证倡导、政策支持等方面逐步成型。回望中国社会企业发展历史,可以回溯到以爱国民族实业家张謇创办的大生企业集团和卢作孚创办的民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民族实业家张謇的大生集团在兴办实业的过程中,积极发展教育和社会福利事业,造福桑梓,为民谋利,习近平总书记曾称赞其为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先贤和楷模。 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企业发展蒸蒸日上,《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调研报告(2019)》显示,我国具有“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即认同自己的社会企业身份且被行业内认可的有1648家,员工总数为79148人,2017年总收入约为93亿元,这说明我国社会企业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基础。当前我国社会企业业务范围涵盖了扶贫助残,医疗康养,社会养老,教育帮扶,环境保护等多领域,成为经济社会良序发展的重要推力。 二、社会企业内部治理创新 尽管我国社会企业的发展持续向前,但是目前,我国社会企业仍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这一重大问题。迄今为止,我国尚未有专门的法律对社会企业进行规定和约束,就法律层面而言,关于“社会企业”的定义并未明确,公众对社会企业尚无实际概念。由于自身规模名气和薪资等因素的限制,对社会企业当前所急需的专业且高尚的高素质人才吸引力严重不足。而企业员工的个人发展意愿和企业所追求的企业社会效益并不同向,这也是目前部分社会企业在运营发展中目标偏转的直接原因。而市场和融资问题同样是我国社会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中国社会企业要实现良性发展更离不开自身内部的“良治”,在广泛吸收世界社会企业发展经验的同时,探索一套良性的社会企业内部治理逻辑,对社会企业实现自身商业性和公益性统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社会企业的特点和规律,制订专门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的法制规范,把社会企业承担公益的责任和义务写入其中。要明确社会企业认证登记范围,强调社会企业优先追求社会效益的根本目标、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商业手段的根本特征,对社会企业解决社会问题、创新公共服务供给及取得可测量的社会成果作出详细标准。一是社会目标使命。社会企业应有具体明确的社会目标,以社会问题和民生需求为导向,促进就业、扶持特殊群体或解决其他特定社会问题。二是经营状态良好。社会企业应有良好的运营状态,还应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组织内部有科学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三是社会效益明显。社会企业应当承担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能够运用市场机制、现代信息技术等创新手段和方法,有效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社会企业必须是赢利的,社会企业首先是企业,企业首要的责任是经济责任,因此,要更多思考如何实现生存发展,在不变“初心”的基础上,大胆地寻找盈利模式,实现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从而有能力解决生活问题,避免“自身成为社会问题”的情况出现。传统商业企业以营利为导向,而社会企业与之相反,以社会使命为导向,社会企业既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又兼顾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开拓出以商业模式解决社会问题的新思路,有利于实现企业盈利与解决社会问题的双重目标。 新时代应鼓励企业家创办社会企业,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创办社会企业,培养一批具有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社会企业家。鼓励社会团体、城乡社区、村居委会、公益基金会、有志于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创办社会企业。通过鼓励社区充分利用闲置的场地创办社会企业,加强社企培育力度,吸引社会多样化主体参与创办社会企业;促进孵化平台建设,更多的鼓励建设社企孵化平台;引领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企投资,支持社企品牌建立,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社会企业典型。 把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利己利他”的家国情怀融入社会企业家的意识与理念之中,营造社会企业的氛围与环境。通过宣传扩大社会企业的影响力,形成良好的社会企业培育环境。促进社会企业发展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还要形成社会企业培育孵化制度。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增加其在社会中的影响力,结合我国社会发展需求,优先发展服务农村农业和弱势群体的社会企业,结合时代背景加大宣传力度,让民众理解熟悉社会企业的模式。围绕社区居民需要,鼓励支持社区生活性服务类社会企业发展,重点扶持居民生活服务项目。通过公共服务、基本民生服务等项目发挥社会企业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更直接的让民众接触到社会企业,扩大社会企业影响力,形成社会企业培育发展的氛围。 三、明确社会企业的发展方向 就我国社会企业的发展状况来看,中国社会企业整体起步较晚,现多处于起步阶段,多数为初创企业或者大部分社会企业规模较小,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系列严峻挑战,我国社会企业将走向何方,政府和企业都应该做出努力,直面挑战。 1.完善法律体系,确定社会企业法律地位。社会企业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途径,更需要有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同时也需要有政府的监督和指导。确立社会企业登记制度。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企业服务平台是关键,根据我国社企发展的实践,社会企业的登记制度是社会企业得以支持和发展的基础。首先要明确社会企业认证登记范围。强调社会企业优先追求社会效益的根本目标、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商业手段的根本特征。其次要明确认证登记主管部门。在我国现有的行政机构中,工商部门更有优势适合社会企业的管理和支持。同时,可以结合社会企业发展的需求特点,综合工商与民政两部门的优势特点,实现从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到社会企业专责部门的过度。明确社会企业评审认定制度。第一是认证标准。制定社会企业评审认定标准和办法,制定,认证标准应该包含对社会企业使命任务、注册信息、信用状况、经营管理、社会效益、社会参与、创新性、可持续发展、社会成果、行业影响等方面的内容。第二是认证流程。社会企业的评审认证,应该包括从申请到认证,再到监管的全过程。第三是认证方式。社会企业的认证应严格遵循评审的原则和要求。由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加强与研究机构、社会企业联盟、协会等第三方的合作,实现定期定点的认证,同时要根据细化的指标评价确定不同的社会企业等级,接受不同的政策支持。 2.制定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完善社会企业培育孵化制度,形成良好的社会企业培育环境;加大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力度,建设社企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为社会企业的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政策保障。完善社会企业培育孵化制度。通过公共服务、基本民生服务等项目发挥社会企业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鼓励企业家创办社会企业,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创办社会企业,培养一批具有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社会企业家。鼓励社会团体、城乡社区、村居委会、公益基金会、有志于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创办社会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社会企业典型。落实社会企业财税制度。对于帮扶弱势群体就业和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社企,在社会保险和薪酬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补贴。为了激发社会企业活力,促进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社会企业定位和服务领域,允许社会企业经营所得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在税收政策上,借鉴小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社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存在捐赠活动的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受益人应当享受税收优惠,制定相应的减征或免征关税政策。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完善社会企业融资担保政策。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支持担保机构建设,以政府为主体,引导担保机构合理规划社企担保业务范围、规模和费用。政府加大对社企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创新补助、奖励、投资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为社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构建社会企业平台服务机制。要加大服务平台技术设计支持,可以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息系统和民政部门社会组织信息系统,利用信息信用平台,将登记注册、税收、社保等信息进行整合,共享社会企业信用信息,促进社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大社会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力度.建设社会企业孵化园区。实现社会企业业务指导、项目运作、政策咨询、认证监管等服务集中提供。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带动的社企发展,实现产业集中发展。 湖南省朝阳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企业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魏朝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