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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入围候选单位(个人)事迹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
入围候选单位(个人)事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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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慈善传统

新闻内容
2021年09月28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入围候选单位(个人)事迹

    一、城镇环境类(按拼音字母排序)

    (一)淳安县人民政府

    推荐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淳安县坚决打赢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攻坚战。开展“美丽杭州”实验区建设,深化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治理,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千岛湖整体水质保持全国重点湖库前列。

    淳安县坚持保护优先,夯实生态底本。其县内的千岛湖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I类标准,被列入首批五个“中国好水”水源地之一。全县84条河流全部达到Ⅱ类水以上,全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高达96.2%,两山转化迈出新步。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等重大问题落地明确,千岛湖保护立法工作顺利推进。建成全国首个“两山银行”数字驾驶舱,挂牌成立全市首家“两山银行”实体化运营平台,推出农林业综合经营权证质押融资模式,城乡环境持续改善。获省政府批复设立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成功入选全国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两山银行”改革优先试点等。

    (二)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

    推荐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作为创建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示范镇及花都区旅游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和经济特色,结合生态大农业和旅游业,在发展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1.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依托天然的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生态旅游产业。

    2.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形成人人共同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对镇中居住区、经济农业区、生态旅游区等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和谐发展。

    3.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全镇57个自然村全部达到省级干净整洁村的标准,8个行政村全部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4个行政村达到省定特色精品村标准,实现农村卫生户厕所改造全覆盖和乡村公厕全覆盖,完成自然村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双覆盖,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4.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和传统观念更新。随着环境改善,群众逐步形成卫生、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江山市人民政府

    推荐单位:衢州市人民政府

    江山市紧紧围绕浙江省“大花园”核心区建设目标,全力打造“一地三区”(全国县域治理标杆地、全国“两山”实践样板区、乡村振兴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先后摘得国际花园城市、全球绿色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一批国际、国内的“金名片”。

    1.生态底色愈发靓丽。江山港地表水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成功创建省“清三河”达标县,完成256个劣V类水体剿灭任务。

    2.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强势永久性关停江化,全域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34个机关单位“拆墙透绿”。建设“百里须江·美丽长廊”,建成浙江省“一号绿道”,创建4条省级“美丽河湖”。

    3.乡村振兴不断突破。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4%和9.3%,收入差距逐年减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83:1,连续20年优于国家、浙江省、衢州市平均水平。

    4.发展活力持续释放。实施“腾笼换鸟”,探索“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化智能制造提质扩面行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以旅游产业为支撑的美丽经济和以电商产业为龙头的数字经济两大新兴产业,打开“两山”转换空间。

    (四)荣成市人民政府

    推荐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荣成市以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构建从生态城市到美丽乡村、从沿海岸线到山体河流、从工业减排到面源污染治理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1.持续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开展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机动车污染、挥发性有机物监管,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率先达到并连续五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深入推进水环境整治。坚持用“海绵城市”标准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先后实施湿地生态修复、170条河段综合整治。完成1611个入海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及347个入海排污口的检测工作。

    3.严控土壤污染风险。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行业绿色发展,每年回收利用炉渣、废石料等固体废弃物100万立方米以上。

    4.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上百家矿山开采企业压缩到20家,完成修复废弃矿山16处。实施了村庄绿化美化等5项重点绿化工程。开展岸线修复,实施桑沟湾、东楮岛等20个岸线修复项目,修复岸线100多公里,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60%。

    二、环境管理类(按拼音字母排序)

    (一)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

    推荐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

    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将推进绿色机场建设作为实现“引领世界机场建设,打造全球空港标杆”的重要途径。

    1.首创全过程、全覆盖的绿色建设管理模式。指挥部成立了专门的绿色建设组织机构,形成一套全过程、全覆盖的绿色建设实施程序,确保绿色理念在机场各功能区及全部建设项目的全方位贯彻。

    2.通过科技创新提升绿色建设水平。指挥部承担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民航、北京市绿色相关科研课题10余项。实现了大兴机场建设管理经验在行业范围的推广应用。

    3.全面深入开展绿色机场建设实践。以“世界水准绿色新国门,国家绿色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将大兴机场建设成为“低碳机场先行者、绿色建筑实践者、高效运营的引领者、环境友好示范、人性化服务标杆”。

    4.全力打造行业环境保护标杆。大兴机场建成国内首个“海绵机场”,建成国内机场首套除冰废液处理及再生系统,建成国内机场首套环境管理系统,通过综合治理成为全球噪声环境治理水平最高的大型枢纽机场之一。

    (二)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稽查处

    推荐单位: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稽查处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入境。自2017年起连续四年对进口固体废物行业开展专项稽查行动。

    2017至2020年间,先后组织开展6轮全覆盖式专项稽查行动,累计稽查企业3261家,查发并按规定处置问题企业477家,涉及货物总量137.18万吨,涉及货值38.66亿元。

    专项稽查行动中,稽查处围绕严密监管和有效监管的目标,做到“全覆盖、重规范、强震慑”,不断强化工作方法和查发能力,提升后续监管治理水平,通过内外联动扩大专项稽查行动的倍增效应;加强组织实施,针对行业特点和违法手法综合施策,确保全企业、全风险、全流程覆盖;推进综合治理,围绕阻断洋垃圾走私产业链,不断扩大稽查查发成效;借助科技手段,探索建立固体废物后续监管工作模式,提升后续监管效能;强化新闻宣传,进一步发挥专项稽查行动的社会效应,注重宣传报道海关固体废物专项稽查行动取得的积极成果,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洋垃圾治理的监督功能和宣传作用。

    (三)郝吉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

    推荐单位:中国工程院

    郝吉明教授长期引领中国大气污染防治理论、战略和技术的研究及实施,参与打赢酸雨与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北京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蓝天保卫战等历次大仗硬仗。

    针对我国严重的酸雨污染,郝吉明教授提出的“两控区划分方案”与配套技术政策被国家采纳与实施,推动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一系列国家行动计划,实现我国酸雨面积由最严重时的占国土面积的30%下降到低于5%。针对机动车污染控制,在20世纪90年代末揭示了特大城市“煤烟-机动车”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促成北京率先实施新车排放标准,持续推动中国机动车污染控制的进程与国际接轨。

    通过构建“科学认知-准确溯源-高效治理”的技术创新链,更加精准有效地控制大气复合污染。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长期观测北京PM2.5浓度及化学组成,阐明我国城市PM2.5爆发增长的主因。在空气质量调控方面,将大气污染源排放动态表征的精度提升至国际领先水平。在治理技术开发方面,揭示了多污染物协同净化新机制。成果应用于全国及重点地区,效果显著;为北京实现PM2.5浓度大幅度下降提供重要保障。

    (四)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推荐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学会

    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为湖北省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环境保护事业发挥重要作用。

    1.聚焦生态环境司法鉴定,为推动环保立法提供“湖北经验”。“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是长江流域第一家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专业机构。近三年编制的《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继印发。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建设和生态价值工程试点工作。

    2.围绕战疫强攻关,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凸显“环保担当”。成立全国第一支涉疫环境防控冲锋队,为中国工程院重大攻关专项“新冠病毒传播与环境关系及风险防控”等科研项目提供第一手数据;组建武汉市医废处置工作专班,确保武汉市医废处置“零库存、零感染”。

    3.聚焦碧水蓝天净土,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阵地蓝天保卫战的“排头兵”。完成《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多项方案;为省重点区域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科学指导。

    4.注重特色行业突出问题及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承担国家、省级科研项目80余项。成果用于污染治理等行业。

    (下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