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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
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发布
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移动端“民政通”正式开通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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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1年09月07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聚焦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
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发布

    ■ 本报记者 王勇

    9月5日,中华慈善日,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国务委员王勇出席大会。据《民政部关于表彰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获得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82个爱心个人、爱心团队、捐赠企业、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被授予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

    ‘中华慈善奖’是全国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项,自2005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一届表彰活动,累计表彰了1187个爱心个人、爱心团队、捐赠企业、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

    《决定》强调,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党中央、国务院对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提出明确要求,慈善事业前景广阔、使命光荣。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社会各界以‘中华慈善奖’获得者为榜样,积极投身慈善事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完善和落实激励政策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慈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科教文卫、生态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王勇在表彰大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的政策机制,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助力扶弱济困、促进共同富裕。

    王勇指出,发展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慈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在助力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灾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作出了重要贡献。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慈善法,完善和落实激励政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慈善组织,鼓励开展扶老助残、恤幼济困、助学助医等公益帮扶活动,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共同兜住筑牢民生底线,引导先富带后富、更多关爱回报社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有效监管,强化慈善行业自律和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慈善法规定,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民政部表彰奖励工作规定》,民政部制定了《“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中华慈善奖”是当前中国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旨在表彰我国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由民政部负责实施。

    聚焦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

    按照《办法》的规定,“中华慈善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奖项设置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类别。

    2019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明确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评选对象是:2017年至2019年,在我国慈善活动中,特别是扶贫济困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以下简称“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表彰名额不超过150个,其中慈善楷模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原则上不超过50个,捐赠企业奖原则上不超过40个,捐赠个人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

    为进一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将50%以上的表彰名额集中到扶贫济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2020年4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调整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有关安排的通知》,提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和慈善力量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各推荐单位可补充推荐候选对象。

    补充推荐的对象是: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在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或对疫情严重地区作出突出贡献、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补充推荐的候选对象,仍分为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四类奖项。

    已按照原通知要求申报捐赠企业或捐赠个人奖项的企业或个人,可再次申报捐赠企业或捐赠个人奖项;推荐单位可以重复推荐该企业或个人。已按照原通知要求申报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项的,不可再次申报同一奖项。

    182个获奖者受表彰

    根据《“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民政部组建了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并下设办公室,经评委会办公室认真审核,列入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名单的共660个,其中常规推荐394个,补充推荐266个。常规推荐中,慈善楷模118个,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141个,捐赠企业94个,捐赠个人41个;补充推荐中,慈善楷模48个,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41个,捐赠企业139个,捐赠个人38个。

    经过网络投票、评委会审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民政部决定授予白玛央金等182个爱心个人、爱心团队、捐赠企业、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

    《决定》显示,在脱贫攻坚等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获奖者共130个:

    慈善楷模25个,他们是在我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47个,他们是在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

    从获奖名单来看以慈善项目为主,共44个,慈善信托较少,只有光大信托·定点扶贫系列慈善信托(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顺德社区慈善信托(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五矿信托三江源系列慈善信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3个。

    捐赠企业共35个,他们是2017年至2019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捐赠金额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数据)。

    捐赠个人共23名,他们是2017年至2019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捐赠金额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数据)。

    《决定》显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获奖者共52个:

    慈善楷模7个,其中基金会3家,救援队1家,企业2家,还有武汉台胞抗疫爱心团队。

    慈善楷模表彰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慈善工作者、爱心团队——不以捐赠款物金额为主要依据,而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重点关注在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作出的贡献。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6个,表彰的是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的慈善项目和设立的慈善信托,最终获奖的6个均是慈善项目,没有慈善信托。

    捐赠企业24个,表彰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主要依据企业为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情况等。重点表彰为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的疫情防控捐赠款物较多的企业。

    从最终获奖名单来看,这些企业的疫情防控捐赠都在千万级以上,其中还有不少企业的捐赠在1亿元以上。

    捐赠个人15名,表彰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主要依据个人为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慈善方式创新等情况。重点表彰为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的疫情防控捐赠款物较多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