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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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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1年08月1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审计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慈善捐赠等公共资金审计

    ■ 本报记者 王勇

    近日,审计署发布《关于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促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障治理法治化、精细化,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包括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资金审计;等。

    《意见》要求加强整改督促,切实推动解决问题和标本兼治。审计中要坚持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及时开展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被审计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科学合理、分类施策提出整改要求。对决策层面问题重在治本,着力促进主管部门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对执行层面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监督问责,又要促进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源头治理。完善情况通报、资料提供、线索移送等相关工作机制,做好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党委和政府督查等有机贯通和协调配合,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深化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推动系统性解决问题。

    守护每一笔救助款、慈善款

    《意见》要求牢牢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坚持科技引领、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树立战略眼光,增强风险意识,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

    ——推动党中央社会保障有关决策部署落地生效。维护社会保障制度统一性、规范性,促进解决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有效维护社会保障资金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慈善款”,及时揭示、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保障制度和资金可持续运行的重大风险隐患。

    ——促进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形成常态化监督震慑,推动主管部门健全治理体系,健全社会保障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扣牢管理和控制责任链条,提高治理能力。

    ——有序推进社会保障领域审计全覆盖。健全社保审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明确各类资金和项目的审计频率和覆盖周期,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统筹审计资源,优化组织方式,消除监督盲区,推进纵向统筹和横向衔接,做到上下穿透、有机贯通,加快实现社保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

    ——系统构建社会保障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完善社保审计数据规划和采集机制,在署、省两级部署搭建社保审计大数据分析平台,开展常态化集中分析,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方法,不断提高社保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

    聚焦主责主业

    《意见》在总结以往审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捐赠等资金的审计,查处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拨等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基金安全,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推动社会保障各领域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应保尽保,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意见》同时要求,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违纪违法问题,揭示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其中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兜底机制方面,围绕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目标,推动完善优化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退役军人保障制度,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帮扶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社会福利制度,促进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到位,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意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

    一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全面掌握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规模,摸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底数,以及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情况,结合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进程,揭示基金征缴、发放、管理和投资运营中的问题,维护基金安全和可持续运行。

    二是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资金审计。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人补贴、优抚安置、彩票公益金等资金的审计,掌握政策覆盖面,摸清资金规模、保障对象和保障水平增长变化情况,重点关注资金申请、审核、分配、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拨等违法违规问题,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慈善捐赠等公共资金审计。审查普惠托育、养老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殡葬、慈善捐赠等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摸清资金收支规模和结构情况,揭示资金管理使用和行业发展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要揭示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关注相关部门和地方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监测和预警等情况,及时开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跟踪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揭示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供应不足、困难群众应保未保等问题,推动健全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促进完善社会保障应对突发重大风险的应急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