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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民政厅发布通知,要求全省性社会组织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社会组织各类会议、比赛、讲座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应尽量取消或推迟举办,原则上不举办会议、比赛、培训、研讨会、讲座等活动。在不涉及社会组织人、财、物和改选换届工作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可采取线上、通讯等方式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内部会议。对于已经超出《章程》规定的换届时间或确因工作需要需举办现场会议或活动的,应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会议或活动时间,严格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会议或活动期间,要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场所通风消毒等有关防控工作要求。 (据云南社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