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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修改完善社会组织数据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未标注是否脱钩、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空、证书有效期为空”等共计9000余项数据信息问题提出修改完善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健全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数据核查、数据比对、数据质量提升。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必须使用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实现社会组织业务数据与民政部、省大数据平台等的实时交换,要做到数据变动情况有据可查,不得出现线下办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的情况。要指导督促社会组织准确完整填写有关数据信息,确保系统中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更新及时。 (据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