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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印发了《江西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要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总体要求,通过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党建提升行动、规范管理行动、提质培优行动、人才培训行动、作用提升行动、农村补短板行动等“六大行动”和“22项专项任务”,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城市社区平均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县(市、区)平均不少于50%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平均不少于50%的乡镇(街道)建有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区社会组织整体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方案》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本地政策措施,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宣传表扬,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到位。(据江西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