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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民政厅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结合2019年度检查结果,依法对106家省级社会组织给与行政处罚决定,其中32家予以限期整改,74家予以撤销登记。依法撤销的74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2021年,陕西民政厅持续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管,加强年度检查工作力度,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按照“整改规范一批、督促注销一批、撤销登记一批”的工作思路,对不参加年检、不正常开展活动、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对未正常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督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纳入活动异常名录。省厅对106家省级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运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和处罚力度。 下一步,陕西省民政厅将持续巩固打非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推进打非整治工作常态化,将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执法监督工作相结合。通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专项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手段,强化监管,强化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力度,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积极营造社会组织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据陕西社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