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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于6月9日组织召开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综合监管推动会。全市62家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为提升全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水平,会议要求: 一要坚持严管与赋能并举原则。在加强登管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社会组织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良好发展环境的同时,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扩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规模,积极向社会组织赋能,助力社会组织不断提升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要坚持履责与服务并重原则。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是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义不容辞的重任,要清醒认识到天津社会组织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需求、城市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大差距,亟需提升社会组织的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需要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协同找到社会组织与行业发展之间的结合点、生长点与发展点,有力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向高质量发展。 三要坚持沟通与合作并行原则。当前天津市社会组织“重登记、轻监管”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还不够大,需要登记管理部门与业务主管单位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切实加强日常监督、联动执法,合力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据天津社会组织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