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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意见》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坚定决心,为浙江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 08-09版 特别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