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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向各相关社会组织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行业协会商会要结合“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加强对各会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督查,深入会员企业一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切实帮助做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密集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围绕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和卫生防疫等内容,与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坚决停业整顿。 (据中共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