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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勇 4月29日,《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对外公布。《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摸排和清理整治力度,多措并举、重拳治理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 同时对外公布的《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全国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函》要求,2021年4月初至12月底,要对全国性社会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扩散蔓延;重拳整治造成恶劣影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从重查处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和借评选评奖搭车收费行为。 多措并举、重拳治理 《通知》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评选评奖工作,近年来出台多项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评选评奖活动管理。当前,社会组织违规乱评比乱表彰依然屡禁不止,损害了党和国家荣誉表彰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2021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清理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成果,对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活动保持高压态势,综合施策、重拳惩处,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评选评奖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摸排和清理整治力度,多措并举、重拳治理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 一要加强事先防范。加大对《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和本通知的宣贯力度,尽快向社会组织发布提示警示信息,告知政策红线,明确法律后果,下好监管“先手棋”。 二要尽快组织全面摸排。对清理整治工作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认真制定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清理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全面摸排本省(区、市)社会组织今年拟开展的评选评奖情况,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及时发现违规活动线索。 三要加强日常监管。要将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本省(区、市)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或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等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扩散蔓延。 四要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规活动线索。 五要重拳惩处违规行为。对社会组织顶风违规评选评奖的,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对收到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将查处结果与年检结论、评估等级、购买服务、授予荣誉等挂钩,持续释放重拳严惩的强烈信号。 六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坚持对非法社会组织“零容忍”的态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整治借评选评奖之机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七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通过以案说法、案件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达到“惩一儆百”的效果,形成强有力的舆论震慑。 八要加强部门联动。协调网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实时抓取相关活动信息;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和配合,在线索移交、调查取证、查处结果等方面进行充分合作;涉嫌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和长效机制。 列入党建和业务工作重点 《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全国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函》明确提出,要抓好组织实施。 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本单位所主管(含原主管、已脱钩)社会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摸排和清理整治,加强活动审查和业务指导,及时对违规活动的社会组织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各部门要把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今年重点任务,列入重要日程,形成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摸排所主管(含原主管、已脱钩)的社会组织今年拟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及时发现相关活动线索,定期汇总、摸排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及整改工作情况。 要及时处理所发现的违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线索,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尽早消除违规隐患;已经违规开展的要立即叫停,责令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违法事实和查处情况等。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搭车收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一步限查限办、重拳惩处,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要实行联合惩戒。各部门的摸排和处理信息要及时与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共享。民政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时汇总梳理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信息,对顶风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社会组织,依法调整其年检结论、降低评估等级、予以行政处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取消其评比达标表彰申请资格。 要压实主体责任。指导社会组织把清理整治工作列入今年党建和业务工作重点,压实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和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督促社会组织切实强化遵法守法意识,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引导社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切实发挥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相互制衡和协调作用。强化清理整治效果,督促社会组织对以往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自查自纠,能够主动整改、消除影响的,将视情形从轻处理。 要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监管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共享监管信息,探索形成对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监管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