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本报记者 王勇 近年来,各地民政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取缔了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有力打击了非法社会组织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为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4月16日,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一批地方民政部门近年来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共78家,包括北京市民政部门取缔的30家,河北省民政部门取缔的13家,上海市民政部门取缔的5家,江西省民政部门取缔的2家,山东省民政部门取缔的8家,广东省民政部门取缔的20家。 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全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动态显示,各地正积极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广东省民政厅4月1日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座谈会暨百家社会组织倡议活动。会议传达了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关精神,结合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行动,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来自全省100家社会组织共同签署倡议书。 上海市民政局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委《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精神和民政部等18部委相关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迅速响应,紧急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初排线索,枕戈待旦。下一步,上海市民政局将联合17个部门联合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部署会,全面集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河北省民政厅4月2日组织召开省属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政策宣贯暨“我为企业减负担”工作部署会议。会议要求,各省属社会组织要按照《通知》《实施意见》“六不得一提高”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各省属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社会组织查询途径,及时发布民政部门公布的非法社会组织信息,拓展曝光深度和广度,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北京市4月9日召开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对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山东省民政厅4月10日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严格、更有力的举措,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对五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握任务要求,促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有序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保障,做好宣传引导,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打击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也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