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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北京市在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试点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共3200张。近期,随着《北京市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的相继出台,北京市民政局出台了《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养老服务床位供给,将养老床位“搬”进了家门。今年,北京市将在城六区建设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是北京市就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临时托养床位、养老机构的集中照料床位共同构成北京市养老服务“三张床”,属于为北京市老年人提供“床边、身边、周边”就近长期照护服务的其中“一张床”。 区别于一般在家养老,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依托就近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环境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提升居家生活的失能、重残老年人的专业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家庭为基础,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老年人照料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家庭照护增能,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与机构床位相比,家庭照护床位没有床位费的成本压力,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由筛选出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协议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服务收费、权利义务、风险责任分担机制、争议纠纷解决途径等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辅具支持、心理服务、居家安全协助等服务,并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护理技能提升培训。值得一提的是,市民政局还协调了卫生健康部门,将享受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老年人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范畴,提供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免费体检、预约转诊、开具长处方等服务。符合家庭病床条件的可申请开设家庭病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家庭病床规定进行管理,提供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实时结算。 具有北京市户籍居家生活并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为重度的失能老年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可扩展到中度失能老年人。文件中所称重度残疾老年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或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残疾老年人。 有意愿建立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可向常住地所在区民政局公布的养老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就近选择服务机构。根据需要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使居家环境能基本满足重度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条件,并安装必要的紧急呼叫、智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信息传输等设备。 (据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