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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系教授 朱健刚/文 我们把“社区”简单理解为一个地理区域,人们在这个地理区域内居住在一起;而“共同体”是说在这个社区中,人与人之间有一种情感的联结,有很强的认同感、归属感,天然地跟社区连在一起。 但是在城市社会、现代性大社会下,共同体很难形成。如果要形成,必须由包括地方政府、社会组织一起来建设,需要组建一套治理机制,才能产生这样的共同体。 但我们在社区中经常面临着“公地悲剧”的现象,就是说大家不怎么关心公共生活。那么,如何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当今时代最重要的课题,尤其是疫情后的时代。 当下,政府就在社区里建设这样的共同体。最近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政策。第一个政策是民政部基于广东、湖南在街镇建社工站的经验,要力争用五年时间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把专业力量下到农村最基层的一级。由此看出,社工的价值在很多年的被怀疑中逐渐得到普遍的认可。第二个政策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旗帜鲜明地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把社区社会组织看作特别重要的社区治理力量。 但坦率地讲,大部分政策都很少谈到企业在社区治理中的价值。而在实践中,企业在社区中无处不在,尤其是物业和地产。由于中国很早实现房屋的商品化,使得物业很早就深度地嵌入到社区实际的治理实践中来。所以,政策和实践之间有一个鸿沟,政策上没有太明确说明企业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价值,但是实践中企业又不得不参与各类社区实践活动。 从企业社会责任 到企业共享价值 实际上,企业在社区治理格局中,往往被看作资源,忽视了企业本身的主体性,也割裂了企业与社区更深刻的联系。而且很多企业也是这样自我定位的,很多时候,企业在社区中做事情是为了应对社区、建立关系,没有想过自己在社区中有重要的主体作用,没有很强的主动性。 如果社区要形成合力,就需要各方对未来进行共同的想象,形成协同的治理机制。企业要转化自己的角色,找到自己在治理机制中的定位。企业应该在地化,把自己视为社区系统的一部分,而且要把自己看作是一个企业公民。社区不仅是企业实现盈利的地方,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地。它应该从被动地服务到主动参与社区治理,成为治理的主体之一。 把推动社区发展或社区营造作为自己企业公民战略的目标;企业和企业员工应该参与到社区公益事业中来;发挥企业组织优势,其效率效能和它对实现目标的方式、工具的思考,有助于培育和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甚至在党建引领下,企业可以考虑嵌入到社区政府的行政代理机制中,协同政府治理社区。 社区基金会: 企业参与社区的平台 但是,企业介入社区治理,还需要一个抓手。社区基金会就是企业进入社区很好的抓手。社区基金会强调动员本地资源,团结本地的利益相关方,去解决本地的问题。社区基金会可以挖掘和培育人才,筹资资源,最重要的是它可以做战略慈善,规划整个社区。 社区基金会对整个社区战略布局的认识和规划,是区别于社区中某种社会组织和大型基金会的重要特质。而这种工作的能力,企业是可以提供很多经验的。 国内最早由企业主导的社区基金会是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企业家利用地产的优势,把资源拿出来建立社区基金会。虽然最开始企业只是把它看作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但事实却提升了整个桃源居的品牌,居民也会有参与感。 再比如成都的麓湖社区基金会。企业出钱来办,但交给居民来做,居民积极参与治理,和企业共同协作。其实每个社区都有一些积极居民,他们想参与社区治理,但没有平台,社区基金会正好提供这样的平台。 还有一些企业是在背后。比如深圳的蛇口社区,开始是招商局办的社区。后来就产生很大的蛇口效应、蛇口精神,到最后引发成立蛇口社区基金会。招商局慈善基金会出资帮助他们,居民进行民主选举,企业在里面担任企业理事,这样的多方治理是很有意思的。 所以,我们不妨对未来有一个大胆的想象,就是企业在党的领导下,跟社区的行政、社区社会组织,并列为新的社区治理主体。企业完全有很大的功夫去做社区,通过社区基金会这样一个平台来真正地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企业在社区中价值,就是解决社区问题的创新、效率和理性化,共同打造一个公益的价值链,由此去实现社区治理共同体。 (据朱健刚在全民社造论坛上海城市峰会上的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