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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前后社会组织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多举措加强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人员管控。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引导职工群众春节期间尽量留在工作地休假或错峰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春节前后,原则上不举办年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社会组织成立大会原则上推迟举行,确需召开的,尽量采取网上会议、通讯视频等方式召开;若确需举办现场活动的,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并按要求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主动报备。 三是全面排查自身防控情况。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托育、医疗、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在春节前后开展各类会议活动的引导和监督。广大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各项明确要求,坚持内防外防同步、人防物防并重,绷紧疫情防控之弦,有序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 (据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