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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3版) 二是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这是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支撑。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对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只有让各类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才能形成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局面,为此,《建议》强调要“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建议》这一要求,应当在以下方面多用力气:建立健全统一的要素市场,畅通要素供求渠道;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构建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分红制度;推广员工持股制度;积极稳妥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拓宽城乡居民依靠合法动产和不动产获得收益的渠道。 三是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这是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抓手。2019年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5,仍处于0.4的国际警戒线之上,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收入差距较大问题仍客观存在。实践证明,搞好再分配调节,不仅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而且对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进而整体提高人民收入水平都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建议》强调要“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落实《建议》上述要求,必须在以下方面多做工作:完善直接税制度,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对相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对机制,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和有效性;培育发展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活动,发挥慈善财产在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扶贫、济困、优抚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遏制各类灰色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消除权力和腐败带来的分配不公。 四是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这是提高人民收入水平过程中必须紧盯的两个重点群体。目前,低收入群体占全国居民家庭数的40%、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低收入人员越来越多地上升到中等收入群体里,就能大幅拉动我国人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人数虽然已达到4亿以上、占总人口的30%,但由于中等收入群体工资性收入占比较高,在经济下行或退休后收入减少,而住房、教育、医疗等支出快速上涨时,不少人员或家庭很容易滑出中等收入群体、跌入低收入群体之中。因此,千方百计稳住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就能有力拉动我国人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建议》强调要“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落实《建议》这一要求,必须在以下方面攻坚克难: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大力扶持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扩大优质就业岗位数量,提高就业稳定性和就业质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减轻家庭在住房、教育、育幼、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负担。(据《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