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接03版)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到老有所养的重要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0.4万个,总床位775万张。但与人口老龄化形势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我国养老服务还存在不少短板。《建议》提出,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为搭建养老服务体系的“四梁八柱”明确了任务要求。落实《建议》要求,必须针对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逐步建立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面向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制度,探索建立面向社会大众的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要鼓励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加强邻里互助、农村互助幸福院、“时间银行”等互助性养老探索;要拓展服务形态,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配合、融合发展;要丰富服务内容,大力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服务的综合需求;要强化服务保障,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发挥家庭养老基础作用。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力量源泉,也是适应我国实际、顺应广大老年人意愿的必然选择。“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在家中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基本意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家和万事兴、天伦之乐、尊老爱幼、贤妻良母、相夫教子、勤俭持家等,都体现了中国人的这种观念”。家庭支持是我国老年人养老保障和生活照料的重要来源,但在家庭结构小型化、社会观念转变等影响下,我国家庭养老受到冲击。《建议》提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为新时代更好发挥家庭养老基础作用提供了行动指南。落实《建议》要求,应当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弘扬“百善孝为先”“养亲”“敬亲”和“送亲”(送终)等传统美德,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老少和顺;要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健全老年监护制度,依法打击欺老虐老行为;要探索推进家庭照护者培训、赡养老年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照料假、喘息服务、住房和环境适老化改造等政策措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减轻家庭照顾老年人的负担和压力;要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社区探访制度;要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健全老年优待制度,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积极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据《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