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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培训中心双师型讲师 卢磊/文 结合当前社区治理发展生态相对较好区域的行动实践来看,新时代社区治理发展需要新制度、新理念、新策略和新方法的全面支撑和持久发力,关键点在于立据、减负、强体、还权和共治。未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规划和稳步推进。 “立据”,意在优化和丰富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群),让社区治理发展有持续稳定的依据,最大化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中对于法治建设有十分明确的提法,法治保障也是更有高级别的顶层设计。但是,客观来说,社区治理发展在法治建设和制度建设上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法律法规保障方面,一是应根据新时期的新情况和新需要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和优化升级,二是适时快速出台更具适应性和韧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全国层面及各级各地都应研判新形势和未来趋势并充分结合本区域的现状和特点,研究制定区域性法律法规、社区治理发展规划以及系列配套制度、整体性解决方案和渐进式实施方案,确保社区治理依法依规有效推展。 “减负”,意在通过自上而下削减繁重行政事务,让城乡社区回归和强化自治属性和服务属性。大量繁杂行政事务对于社区组织的消耗较为严重,这不仅体现在工作量和工作强度上,更多体现在工作价值感和成就感上。社区减负的重点在于去行政化,要扭转当前治理不够和服务不足的突出问题,首先就需要让居(村)委会从其中真正解放出来,而非只是形式上的摘牌或减负。减负的根本更在于切实推动社区组织(尤其村居委会)回归本位,将时间和精力专注在社区自治、共商共治和以社区为本的民生服务上,这就需要社区组织积极搭建多元化、便捷性的参与渠道,通过参与式分层协商、居民自治、项目化运作和组织培育等方式方法,有效动员楼门院长、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小巷管家以及更多居民等内部力量参与进来,推动居民参与和社区自治。 “强体”,意在依托社区实践的相对系统性的赋能工程,让街镇党政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会参与和能治理。有序、理性和持续的社区治理发展需要实实在在的多样化载体,更需要依托于此开展针对不同对象的系统性能力建设,这样既可让实践行动有章法,又能不断更新社区治理发展主要利益相关者的价值理念和实践经验,更可从人才培养和能力优化方面为未来发展蓄力。因此,应坚持人才为本理念,将培力增能转化为核心工程。培育和建设一支有开放创新理念、综合服务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基层党政工作队伍和社区工作人才队伍是持续推动社区治理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因此需要对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科室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进行分层分类、系统立体、形式多样和基于社区实践场景的能力建设,以此不断更新基层治理和社区治理发展的理念、知识、方法,提高基层治理和社区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还权”,意在有序释放居民自下而上参与的各种机会、渠道和载体,让居民切实参与到社区治理发展的各环节,让居民成为社区的真正主人。社区治理发展的根本在于还权于民、让人民当家作主,这也是基层民主建设的根本要求。当然,“还权”需要一个渐进式过程,这个过程既是在培力增能基础上进行有序理性参与的过程,又是不断培育公共精神和公民责任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基层工作者的开放和自信,更需要逐步推进的实践智慧。需要强调的是,注重由下而上参与的基本出发点是社区公共事务以及社区内的重要问题和居民需求,基于此搭建不同层面和程度的参与载体,推动社区内各类居民发出议题、提出问题,并为此积极建言、行动参与和参与效果评价,实现提出议题、议事协商、共同决策、行动参与和效果评价的全景式还权和全过程参与,并在同步的陪伴支持过程中,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公共精神和参与能力。 “共治”,打造、夯实街镇和社区两级基层治理共同体平台,逐步推进多元主体从参与向协作转型升级,营造和实现多样态的深度共创共治场景。当前基层治理和社区治理服务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是之前所未有的,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或者零星的、表面的协作难以有效解决,这就需要积极建构起由基层党政部门、城乡社区组织、专业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及其自组织和社会单位等多元主体参与和协作,共同面对和解决社区治理和服务难题,并不断建设好地区性社区治理发展的生态环境。更为重要的是积极搭建层次更高、力量更足的街镇、社区两级社区治理共同体平台,破解以往多元主体互动中的散、乱、弱等现象,以公共空间和平台载体,凝聚各主体力量,建立和维护多元主体协作共治的制度和机制,包括精准化的供需对接机制、丰富化的项目运作机制、多侧面的创新实验机制、立体化的成效评价机制等,逐步形成社区治理的多元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