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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民政厅和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以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以扩大社区志愿者队伍规模、提高队伍素质为重点,以制度化建设为保障,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长期稳定、服务规范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为发展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文明凝聚强大社会力量。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城市和农村社区实名注册志愿者占社区居民人口比例均达到13%以上,每个城乡社区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1个以上。具有专业特长的社区志愿者不断增多,专业社会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涌现,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专业和年龄等结构不断优化,志愿服务网上记录基本建立,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方面政策制度不断健全,服务成效更加明显。 《指导意见》强调,第一,努力发展一支能力强、素质高、作用好,能满足多方面、多领域、多时段志愿服务需求的宏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第二,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第三,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第四,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制度。第五,完善志愿服务评价激励政策。 (据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