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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对外发布。《通知》提出,民政部决定启动第三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 《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2016年7月,民政部启动了平台遴选工作。2018年1月,民政部启动了第二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时隔两年后,民政部再次启动平台遴选工作,继续稳步放宽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指定范围,这是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发展需求的回应,同时防止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等情况的出现。 08版 封面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