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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七年三月丁未,李自成攻陷北京,崇祯皇帝自杀,大明覆亡。 在最后的日子里,崇祯,这个极爱面子的皇帝,曾为挽救江山社稷做了最后的努力,他放下帝王之尊,去哀求大臣和亲戚们捐款,给守卫北京城的士兵发军饷,结果是:皇亲国戚一毛不拔,满朝文武装疯卖傻。 皇帝劝捐,权贵哭穷 崇祯发出捐款号召后,有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到户部,热泪长流,捐出了自己毕生积攒的400两银子。崇祯得知后,马上赏了他一个“锦衣千户”之职。 历史没有留下这个捐款者的姓名,他当了一天千户,明朝就灭亡了。这个无名者,应该是崇祯临终前,极少能让他心感温暖的人之一了。 相比这个捐出全部身家的老人,那些文武百官、皇亲国戚就很不堪了。 内阁首辅魏藻德,捐了500两;太监首富王之心,捐了1万两……崇祯的意思是“以三万为上等”,但没有一笔捐款达到次数,最高一笔只两万两,大多数“不过几百几十而已”,纯属敷衍。更多的权贵在哭穷、耍赖、逃避,一时间什么新鲜事都出来了:有的把自家锅碗瓢盆拿到大街上叫卖,有的在豪宅门上贴出“此房急售”……这一切都是在告诉皇帝:咱真的没钱捐,看你能怎么着。 崇祯急啊,于是想树个榜样,想来想去想到了自己的岳父周奎。他知道周奎有钱,也以为大难临头,周奎身为国丈,与大名皇室休戚与共,怎么也该有些担当吧。于是他派太监徐高上门拜访周奎,先不提钱的事,一上门就给周奎封侯,然后说:“皇上希望你捐10万两银子,给大家带个头。”周奎马上哭得死去活来,说:“我怎么会有那么多钱啊……”最后他给皇帝女婿打了个1折,只肯捐1万两。 此时,距离京城陷落、崇祯自杀还有8天。 崇祯听了徐高的回复,很郁闷,也不好逼国丈大人太甚,于是把数额从10万两变成两万两。周奎眼看糊弄不过去了,就进宫去找女儿周皇后求援。周皇后深明大义,要求父亲也要深明大义,为权贵们做表率。做完思想工作后,周皇后拿出5000两银子给父亲。周奎又干了一件令人不解的事:他捐出3000两,另外2000两落入自己的腰包。最后他总计捐出1.3万两。 在这次皇帝哀求权贵们捐款救国的运动中,崇祯总计募集了20万两。崇祯明明知道这帮人贪污受贿,有的是钱,他也屡屡以国家民族大义来晓谕他们,但权贵们就是不愿意出血,崇祯虽贵为天子,却一点辙都没有。 帝制财政中 捐献制度的无效 在今天,对崇祯皇帝劝捐无效这件事,我们不能简单地解读为王朝末代官僚在道德上的无耻和贪婪,而要看到帝制时期财政制度中的捐献制度有自身的悖论,事实上越到危难时刻越无效。 在帝制时期,捐献一般并不是真的无偿,它往往是君主在正常渠道之外,用特权与捐献者进行的交换。作为制度,它出售荣誉、爵位甚至官职,以获取临时性的财政收入,用来满足军事、河工、赈灾等紧急需要。 捐献制度的起源很早,至少在秦统一天下之前,秦国就屡次鼓励百姓向官府捐献粮食,一般纳粟千石,就拜爵一级。汉代沿用了该制度,到汉武帝时期因为军事行动与救灾需要,经常动员民众向朝廷捐钱捐粮,然后再由皇帝授予爵位、或者给予免刑免役特权,甚至在一定条件下还将捐献者任命为官吏。 这样的捐献制度,此后历代相沿。明代初期规定,民间子弟向国家捐献一定数量的粮食、马匹、金银财物,就可以换取进国子监读书的资格。在当时,国子监是候补文官的培养基地,由此就可进入仕途。明代中后期,捐资者可以在荣誉职衔、入监读书之间选择,甚至可以直接做官。由捐献获得的财政资金,一开始主要是为边饷筹资,后来也为赈灾、修建大型工程而开展。 到了清代,捐献制度发展得更为系统与经常。这是因为满清君主认为,如果走上仕途全凭科举考试,那做官的人就不会对君主“竭智尽心,以邀恩宠”。因此,他们有意识地通过捐献制度引进一批依附于君主的官员,以便制衡科举出身的官员。清代的捐献制度分为常开事例和暂开事例,前者具有经常性,以出售考试等级、荣誉职衔为主,后者为河工、军事等需要而特开,以出售官职为主。 捐献制度在临时性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开辟了富人地位变动的一个渠道,扩大了国家的社会基础,因此在历史上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不过,这样的捐献制度也有严重的消极后果。一方面,它将国家公职和荣誉职衔当作商品买卖,败坏了制度的严肃性和社会的风气,混淆了公权和私权的界限;另一方面,捐献者没有荣誉感,只是将捐献当作投资行为,获得官职也只会搜刮民众,不会对君主有什么真正的感恩之心。 在崇祯皇帝劝捐事件中,那些官僚要么不再需要官爵与荣誉,要么觉得王朝大势已去,要了也没用,因此都不愿意捐。由此可以看到帝制时期的捐献悖论:越是王朝稳固不怎么需要捐献资金之时,官职与荣誉越值钱,捐献的积极性也就越高;越是江山易姓之际急需资金,官职与荣誉就越不值钱,也就越无人捐献。所以崇祯皇帝劝捐无效这件事情,并不能说明这个时候的官僚真的有道德问题,而只能说明帝制财政中的捐献制度在此时失去了效用。 官僚背弃朱明王朝 崇祯皇帝的劝捐活动,结果是令人寒心的。没捐钱或者只捐一点点的那些官僚,可不是没钱。在农民军的拷打之下,他们后来吐出了几万两甚至几十万两现银。由此可知,诸多官僚事实上已背弃了朱明王朝,他们不觉得需要用个人的财富来拯救王朝的命运,在农民军入城后他们也纷纷投降了大顺政权。 为什么诸多官僚背弃了朱明王朝?为什么这些人有意无意地认为,即将丢失的只是朱家的江山而与自己无关?为什么在明末没见到大宋亡国时那么多蹈海而死的大臣?这与帝制时期制度理性化发展至明代的进程有关。 国家有效治理的关键,是围绕公共权力建立并完善政治制度,避免权力为各级官吏所私用。在帝制时期,由所有权与统治权合一的君权,代行的是共同体的公共权力,这样的制度可以依靠君主对自身地位的重视来实现公共权力的独立性与至上性,以君主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来保障共同体整体利益的实现。因此在帝制时代,君主不断地把官僚私用的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这看起来是君主通过集权而实现专制,但代表的却是权力不断实现理性化的过程。 自战国发展至明代的帝制时代,就遵循着权力理性化的进程。在明初,朱元璋废除了宰相制度,亲揽政务,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这是君主集权也是权力理性化的反映。 可是,当皇帝将几乎一切权力都集中在自己手上时,政权也就真正地成为皇帝一家一姓的私有物,各级官僚行使的全是源于君主的制度化授权。皇帝与官僚之间的君臣关系因理性化而客观化,因客观化而变得冷酷,二者在心理上也就越来越疏远。 在官僚的心目中,自己是因科举成功而从制度上获得国家公职的,凭借资历与功绩获得升迁,在微薄的官俸制度下凭本事捞取钱财,一切似乎都与皇帝无关。正因如此,在朱明王朝的危急时刻,没有人愿意捐出私产来挽救与己无关的王朝。 君主制走向没落 崇祯皇帝劝捐无效,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反映由汉高祖在“白马之盟”中奠定的帝制时期君主官僚制的衰落,而其中最核心的是君主制的没落,并由此反映出帝制整体正走向终结。 在汉初高帝十二年,刘邦刑白马,与诸大臣和将领盟誓曰:“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 按照日本就实大学人文科学部教授李开元的说法,在君臣相对平等意义上形成的这一盟约,在中华帝制史上具有极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意味着君位建立在可撤销的契约基础上,君主有“德”才会有君位并受群臣拥护,若没有“德”那王朝就该灭亡。另一方面,它意味着帝制中权力分配采用血缘制和功绩制两套标准,最高统治权由皇族垄断,以封同姓王为形式,通过血缘关系来承继;一般统治权由官僚掌握,以封侯为形式,通过功绩原则来分配。同姓封王,可以确保君权能稳定地传承;功绩原则,在最初主要是军功,在后来则主要为文治功劳,承担主要治理责任的官僚,要靠能力与业绩去获得和保有权力。 就这样,围绕着皇位继承和君权运行,构建起最高权力的转移与运行机制;围绕着官僚的录用与升迁,建立起官僚治理权的授予与激励机制。 这样的君主官僚制度,比起罗马帝国的制度要有效得多。罗马帝国没有固定的皇位继承制度,皇帝常常由军事首领的武力决定,最多再经元老院选举来确认;而统治各地的总督也常为皇帝的私人代表。因此它的皇位传承没有稳定性,官僚治理能力也没有保证。 不过要说回来的是,在中华帝制中的君主官僚制中,君主与臣僚不同的产生方式,也决定了二者既需要合作又存在可能的背离。 就合作来说,官僚依靠君主来获得权力、实现个人理想与天下太平,而君主也需要官僚来实现国家治理并巩固自己一家一姓的君位。就背离而言,仅凭血缘原则继位的君主个人,不可能真正赢得依靠学识获取官位、凭借业绩决定升迁的官僚的忠心。 从劝捐事件可以看出,在君主可能失去江山时,具有自己独立地位与权力来源的官僚背弃君主是坚决无情的。哪怕是勋戚和宦官这些被君主有意识地扶植起来的私人,也没有成为卫护一家一姓政权的力量。明末思想家黄宗羲,将这些官僚的心思更加清晰地表达出来,那就是“天下为主,君为客”:君主不是天下的主人而只是可以更换的客人,任何人的君位都是可被撤销的对象,官僚也可为不同的君主服务。 在今天,我们只要在黄宗羲说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追问,客从何来?那显然可能有两种答案,一种是不经主人同意而来的恶客,另一种是经主人同意而来的善客。如果是经民众同意而招来善客或者说最高统治者,这实际上已经不是帝制而是现代国家的特征了。因此,黄宗羲他们的想法离现代国家的理念只差一步,君主制甚至帝制本身已在事实上正走向终结。不过,我们也要看到,从明末走向终结直到清末真正终结,帝制拖了非常长的尾巴。(综合整理自《山海经:故事》、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