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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卫健委、残联5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从5个方面对居家老年人开展巡访关爱,着力构建巡访、关爱、服务三位一体的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体系。 一是健康方面,通过评估观察和询问,了解老年人表达能力、行动能力、反应能力、疾病情况、精神状况等。二是经济方面,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纳入相应救助保障政策,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三是安全方面,了解老年人家庭水电暖气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适老化设施(如:扶手、拐杖、轮椅或助浴椅)需求等。四是需求方面,了解老年人是否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方面服务需求。五是特殊情况,了解老年人居住环境是否睦邻,家庭是否发生重大家庭变故,是否因受到突发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造成生活困难,是否有救济措施等。 2020至2021年,重点对全省独居、空巢、留守、特困、高龄、失能、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8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巡访关爱工作;2022年,对全省60周岁及以上常住居家老年人全面展开巡访关爱。(据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