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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7月22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了针对广州社会组织在市属国有企业场地租金、单位“五险一金”及税费缴纳等方面的减负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社会组织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社会组织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对于上述社会组织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引导商业银行按照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社会组织征信记录。 加大稳岗支持方面,对社会组织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方面,各部门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