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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加强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广东省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重点是健全全省儿童保障体系,突出兜底性、基础性和保障性,从加强生活保障、推进各类保障、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关爱保护、提升服务能力、健全保障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意见》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其中在提升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提出了开展公办儿童福利机构改革试点,探索开展区域性集中养育。支持广州建设儿童综合康复中心,支持深圳打造基层儿童关爱服务先行示范区。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他合适的实体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各(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工作人员负责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加大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社会工作等专业技术岗位开发力度。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开展适合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维权等服务。(据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