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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民政厅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全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经过规定程序,近日,评定2019年度星级养老机构63家,其中,五星级养老机构12家、四星级养老机构19家、三星级养老机构13家、二星级养老机构14家、一星级养老机构5家。 据了解,广东养老机构星级评定采取申报评审制度,是否申报由机构自行决定。星级养老机构依照《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评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有效期为3年。根据技术规范,养老机构质量评价的基础指标满分1000分,评价指标不仅重视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也注重服务质量等软件考核。评分大项包括设施设备、生活照料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护理安全、行政管理等。评价结果采用星级制,划分为五个星级:五星级应达到评价报告综合分数800分(含)以上、四星级700分(含)以上、三星级600分(含)以上、二星级500分(含)以上、一星级400分(含)以上。 自开展星级养老机构评定工作以来,广东各级民政部门及养老机构高度重视,把创建星级养老机构作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3年来,通过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星级养老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更多养老机构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向高质量发展迈进。(据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