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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坚决守住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的工作底线。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精神卫生福利等机构要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管控措施,减少非必要人员进出。继续做好健康监测、值班值守、保洁消杀、膳食管理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工作。各地要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等级,按照“一县一策、一院一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复工复产复学安排,以保障刚需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复工复产复学应急预案,在报请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稳妥有序开展服务。 《通知》强调,要指导城乡社区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指导社区科学精准制定实施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回归融入社区,助力全面复工复产。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防控和社区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加强对新冠肺炎感染者、被隔离人员、一线工作人员、入境人员等群体的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 《通知》强调,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做好针对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拨付、分配工作,依法依规完善捐赠手续,做好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作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落实联防联控各项工作措施,织牢群防群治防控战线。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调研指导,千方百计支持帮助企业科学复工复产。积极引导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继续投身常态化疫情防控,着重在协助医疗救助、参与社区防控、提供便民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开展线上、线下服务。 (据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