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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18日10时 继去年10月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虐狗事件之后,高校学生虐待动物的话题再一次引发热议。4月8日,某微博网友爆料称,山东理工大学大四学生范某有火烧、电击流浪猫等虐待动物的行为,并拍摄相关视频进行贩卖。一时间,范某的恶劣行径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在获知相关信息之后,山东理工大学在4月15日发布公告,核实了学生范某虐猫情况,并决定依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予以退学处理。对于这一处罚结果,不少网友表示“罪有应得”。但其实,当虐待动物的行为屡见不鲜,尤其大学生也多次成为“施虐者”时,我们应该足够重视并思考这一现象,而不仅仅是停留在简单的批评上。 善待动物并尊重生命是人类文明的重要体现,而虐待动物也经常被视为人类暴力的前兆。据了解,目前已有多项研究证明,虐待动物常常是家庭环境中出现人类暴力的危险因子之一。因此,许多动物保护领域的专家和行动者已经把虐待动物视为严重问题,认为施虐者存在心理问题,对社会而言是一个不稳定因素。山东理工大学在公告中同样表示会对学生存在的心理异常问题进行心理辅导。 该事件发生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马勇公开表示,虐待猫狗一类的非野生动物,大多是在道德层面进行谴责,没有处罚的直接法律依据,因此违法成本较低。 的确,当前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尚无针对虐待动物行为的法律条文。对于学生范某来说,他受到了法律之外的惩戒方式——“校规”的处罚,但那些非大学生群体的成年人来说,他们虐待动物的行为又受到哪些约束呢?在动物保护法和反虐待动物法等保护动物的法律法规正式出台之前,依靠动物保护组织和动物保护者的呼吁与谴责到底有多大效力呢? 不过,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反虐待动物的声音从未停下过,社会公众及政府的动物保护意识也始终在进步。为了进一步了解公众对虐待动物的态度,《公益时报》联合问卷网推出本期益调查——大四学生因虐待流浪猫被退学事件,你怎么看? 调查自4月16日至4月18日,共收集1029份有效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64.92%的网友表示自己身边曾经发生过虐待动物事件。 在探讨“大学生虐待动物的原因”这一问题上,有34.6%的网友认为学校有关动物保护的教育不足是主要原因;27.41%的网友认为是由于“缺少专门的法律条例”;20.89%的网友表示“公众动物保护意识较低,社会倡导力弱”;17.1%的网友认为“视频倒卖产业链及其他利益链条”也是造成大学生虐待动物的一大诱因。 当下,网络社交平台成为了动物保护的重要领地,发挥着不可或缺的舆论监督作用。那么,在网络上看到了虐待动物的视频,人们会怎么做?调查显示,超过四成的网友选择寻求动物保护组织或有关部门帮助,约三成网友会向平台举报该视频,超两成网友会直接发表评论并谴责该行为,仅有3.98%的网友选择“一扫而过,不发表任何意见”。 就“保护流浪动物,动物保护组织最有效的行动”这一问题上,现阶段网友们还是更多认为“加强公益宣传和公众教育”应该是动物保护组织的主要发力点,占比43.15%。33.24%的网友认为动物保护组织可以推动立法工作的及时展开。而“提早设立流浪动物救助站”和“与相关部门达成合作,发挥监督作用”两项,分别有13.02%和10.59%的支持率。 网友留言: 闲时就看看:最先进的影音技术被用于传播最原始最凶残最恶毒的杀戮,基础文明缺失的问题凸显无疑。 华夏HUAHSIA:对于虐待动物的人,不止要入刑,还要做精神评估。如果是人格障碍,难以教化,建议终生监护。否则,放到社会上,就变成了行走的不定时炸弹。 可新tansy:法律上虐待动物的空白让这些施虐者为所欲为。不立法说什么都没有用! ■ 本报记者 隋福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