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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勇 3月17日,成都市民政局印发了《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社会组织正常运转8条措施》。从实施关爱扶持、优化项目实施、优化社会组织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8条支持措施。在成都市及各区(市)县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可获得相应支持。 三方面八条支持措施 第一,实施关爱扶持,具体包括: 1、发放关爱慰问金。关怀、慰问参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被感染接受治疗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关爱慰问金,相关经费在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中列支。 2、政策重点倾斜。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会组织,在参与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评优评先、等级评估等工作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受到中央、省、市党委政府表彰表扬的,加大优先力度。 第二,优化项目实施,具体包括: 1.据实推进项目执行。已签约并履行中的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协议因疫情而暂停的,可采用内容调整、延期履行等方式进行调整,并及时足额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对已拨款的购买服务项目,确因疫情无法执行而被迫终止的,可支付适当人力成本。 2.建立机构发展金制度。全市民政领域社会组织扶持项目建立机构发展金制度,机构发展金可用于项目执行机构管理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场地租金、办公费、咨询费等非限定性支出,总额不超过项目扶持资金总额的20%。2020年拟签约实施的扶持项目,可按照不超过25%的比例设置项目机构发展金。 3.支持防疫相关项目实施。为更好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疫情后的社会服务工作,2020年度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100万元支持疫情后的健康关怀、防疫体系建设、医务人员关怀等项目。 第三,优化社会组织管理。具体包括: 1.优化年度检查程序。按照“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原则,2020年组织实施的市本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切实减轻社会组织负担。 2.放宽年度检查条件。实施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时,因疫情收入减少,造成净资产低于开办资金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期年检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延长到期证书时限。社会组织因疫情无法及时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等决策机构会议,造成证书过期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延期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延期期间不冻结银行账户,社会组织可正常开展活动。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在2019年12月底到期的,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底。 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 据介绍,以上8条措施是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的。 2月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该《通知》,提出要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 在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方面,《通知》提出,要协助企业达到复工防疫标准。各区(市)县以企业为主体,以街道(镇)、社区(村)为单元,帮助建立多方式的科学防疫体系,支持企业依据防疫物资储备水平和防疫能力全部或部分复工复产。对安全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在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整理公开防控疫情税收政策指引,全面落实支持物资供应、科研攻关、困难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予以缓征、减征或者免征。对受疫情影响申报困难的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采取预留份额、评审优惠、消除门槛等方式,力争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货物、服务比例达80%以上。建立健全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全面执行“蓉采贷”政策,鼓励融资机构对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提供免抵押、高效率的信用融资服务,放大授信额度,下调贷款利率。 在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方面,《通知》提出,减免中小企业租金。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休闲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康体美容及相关制造行业资金负担,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减半。由其他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物业,鼓励商协会倡议业主与承租方共度时艰、协商减免缓企业租金。各区(市)县可对减免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要联动激发服务业产业链活力。发挥商协会作用,支持上下游联动,适时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加入熊猫金卡升级计划,联合开展消费服务。鼓励进行线上转换的消费业态发展,举办网上博览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支持线上线下联动,推动成都元素创新IP在蓉转化为新兴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