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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要求加强防疫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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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两部委要求加强防疫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

    通知提出要在新冠肺炎治疗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地点开展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

    ■ 本报记者 王勇

    3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以支持和帮助湖北省武汉市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减轻疫情所致的群众心理伤害和社会影响。

    与通知同时发布还有《新冠肺炎治疗定点医院心理援助与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工作方案》《方舱医院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工作方案》《新冠肺炎防控集中隔离点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工作方案》。

    方案鼓励有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

    为谁提供服务?

    通知明确,要针对三类重点人群开展服务,具体包括:新冠肺炎感染者、被隔离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康复出院人员)、一线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疾控人员等医务人员和坚守工作岗位的公安、交通等人员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等)。

    通知强调要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和因公殉职者家属、病亡者家属。

    在哪开展服务?

    通知提出,要在三类重点场所开展服务。

    一是新冠肺炎治疗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通知明确,湖北省可结合工作实际,依托当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遵循有关医务社会工作支援服务原则,开展方舱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试点。

    二是集中隔离点。通知要求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应当建立卫生健康、民政等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对接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服务资源,组建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相关专业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队,为在集中隔离点隔离的人员提供服务。

    三是“线上+线下”。通知要求,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组织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专业队伍,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疾控人员等医务人员和坚守工作岗位的公安、交通等人员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援助。

    提供哪些服务?

    具体要提供哪些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

    通知提出要对新冠肺炎感染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心理危机干预。对有精神行为问题的感染者,及时组织精神科会诊,提供危机干预和精神科药物治疗。

    要为在集中隔离点隔离的人员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评估心理危机,开展家庭支援、社会关系修复、政策咨询及转介等服务。

    要做好困难救助、心理疏导、哀伤辅导、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社会工作服务,开展针对性评估和危机干预、转介服务。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动员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对一线工作人员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

    怎样提供服务?

    为了保证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性,通知要求严守心理援助伦理规范,做好服务管理和效果评估。

    参与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应当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心理工作、社会工作服务的伦理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承诺严格保护受助者个人隐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则。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管理,建立心理援助工作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效果评估。

    与通知同时下发的还有《新冠肺炎治疗定点医院心理援助与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工作方案》《方舱医院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工作方案》《新冠肺炎防控集中隔离点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工作方案》。

    以上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措施、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要求。

    在定点医院,要成立包括对口支援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和院内医务社会工作者在内的心理援助与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组;配备常用精神科药品,保障对口支援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和医务社会工作者必要的防护物资及工作场地。

    定点医院要指定专人统筹协调院内心理援助与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医务社会工作者通过“线上”心理疏导、情绪支持和“线下”社会资源链接、保障支持等方法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同时可以培训医护人员协助开展心理服务。

    在方舱医院,有管理单位负责,成立由对口支援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和医务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组,将其纳入方舱医院下属业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除了培训护理人员协助开展心理服务之外,还可以引导患者开展心理自助。在方舱内招募有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和意愿的患者,作为方舱志愿者,经过培训后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心理服务。

    在隔离点,由于疫情防控特殊要求,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组(以下简称“心理工作组”)应当采取“点内+点外”(指隔离点内和外)、“线上+线下”(指互联网络服务+面对面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

    《新冠肺炎防控集中隔离点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地区要建立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参与的联络协调工作机制,鼓励辖区内有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为被隔离人员,提供线上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要确定联络员,对接好服务资源,保障服务连续性。

    方案还要求组建联合专家指导组。由民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托社会工作、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建立包括民政工作、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专家在内的集中隔离点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专家指导组,负责线上支持的技术培训、督导等工作。

    在具体的服务方式上,方案要求组建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线上服务群。

    结合各地被隔离者人数,根据需要组建由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隔离点医护人员、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相关专业志愿者共同组成工作团队,提供线上心理支持、情绪疏导、政策咨询、资源链接、家庭支援等服务。

    充分发挥各地心理卫生、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的协调和指导功能,动员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依法、科学、有序提供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

    在工作流程及人员配置方面,方案提出,每个“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线上服务群”(以下简称“线上服务群”)设立对接各隔离点的联系人,由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担任,联系人与每个隔离点指定的医疗联系人对接。

    医务人员发现被隔离者需要心理援助和社会关爱时,向线上服务群联系人推荐,由其接手服务;对需要精神卫生医疗服务的人员,转介至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每个线上服务群至少包括熟悉当地情况的社会组织人员或志愿者,每200名被隔离者建议配置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