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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捐赠物资力争3天内拨付 3月3日,广东省民政厅发布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疫情防控社会捐赠工作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按照依法、精准、高效、公开的基本原则,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公开募捐、受益人确定、协议签订、财产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指导境外捐赠物资受赠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受赠工作。 除定向捐赠外,捐赠款物原则上在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下确定受益人,确保捐赠款物及时全部用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原则上采用捐赠人直接送达受益人的做法,力争3天内拨付,指导受益人对捐赠物资数量、质量进行把关,加快捐赠物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监督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分配情况,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据广东省民政厅) 安徽:八条措施助力养老服务行业 3月4日,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业纾难解困的若干措施》,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行业八项扶持措施。 一是落实养老服务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二是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降费政策。三是适当减免房屋租金。对需要缴纳租金的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免收6个月租金。四是给予水电气费用补助。五是提高养老机构贷款贴息标准。六是发挥商业保险作用。七是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八是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在明确八项扶持措施的同时,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计划安排13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行业疫情防控。 (据民政部网站) 湖南:推动“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救助全覆盖 湖南高度重视和关爱帮扶疫情期间“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推进关爱救助全覆盖。改进社会救助工作,按照2020年确定的救助标准,提前一个月或一次性发放一个季度城市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资金,保障“一老一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疫情防控期间,城乡低保下放或委托乡镇(街道)审批,临时救助按照“先行救助、后办手续”原则,对因疫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进行救助。加强收养登记预约服务,扎实做好接收抚养、关爱保护等工作。建立求助热线,及时向社会公布,及时响应有关线索,做好临时照料、转介服务、个案跟踪、资源链接等工作,确保社会救助服务不断档。 下发紧急通知,指导全省乡镇社工站、村居儿童主任加强宣传和劝导,为64万余名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作为,通过慈善募捐募集资金1.99亿元,接收防控物资4133万元,统一采购口罩14万个、医用酒精2.3万件、消毒液2.9万桶、抗菌液6950件、中药箱包、艾条6.3万包,紧急驰援养老院、儿童福利院、乡镇卫生院等,资助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据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