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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勇 2月11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致全国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倡议书》,倡议全国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坚守初心、再接再厉,共同打赢防控攻坚战。 《倡议书》强调:“疫情终将过去,春天已经到来。让我们在这段最关键、最艰难、最重要的时间里,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打好这场没有硝烟的硬仗,合力战胜病魔,喜迎春暖花开。” 具体倡议内容共四方面,具体如下: 一、坚定信心,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全国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应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要求,紧跟“全国一盘棋”工作部署,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站位,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轻视、不恐慌。要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群策群力、万众一心,就一定能够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行动有力,落实落细防控责任。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每个机构、每个个人都是一道“长城”。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全国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本单位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落细各项任务,压实责任,具体到人。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应当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应当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迎难而上,担当作为,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三、尽我所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疫情防控是一场总体战,涉及方方面面,疫情面前,全国每个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都应当是战斗者、奋斗者,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依法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非营利性民办医疗卫生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下,与公立医院协调配合,积极提供床位、医疗设备、医护人员等方面的支持,根据防控需要接受指挥调度;民办学校应按照教育部门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返校时间,坚决防止疫情向学校扩散、守护师生安康、维护校园稳定,同时做到停课不停教不停学,按要求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民办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所在地党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要求取消、停办或延期举办线下培训活动;社会应急力量应结合自身专长和能力,根据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疫情排查、消杀防控等工作;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托育机构应结合疫情防控指南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科学预防,保护老年人、婴幼儿等易感人群的安全健康;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发挥专业优势,提供心理援助、情绪疏导、减压支持等人文关怀服务,主动链接物资和服务资源,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人员排查等工作;其他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资源对接、疫情研究、信息分析、支持陪伴等工作。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根据街道、社区(村)统一安排,积极参与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各项社区防控工作,查缺补漏、消除隐患,筑牢疫情防控的基础防线。滴涓成海、聚沙成塔,形成戮力同心抗击疫情的社会合力,共同筑造保护全国人民健康安全的坚固屏障。 四、宣传引领,凝聚传播正能量。全国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在履职尽责、开展工作的同时,应当加强宣传引领,注重依托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及时发布防控动态,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科学认识、理性判断,消除恐慌心理,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共同营造疫情防控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凝聚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