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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武胜男 近日,由浙江千训爱心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千训基金会”)在支付宝公益平台发起的“宝宝健康回家”项目,被当事人指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个人经历放在项目描述中用于募捐。该项目共筹得17.8424万元,该当事人仅能从中获得3000元,引起舆论关注。 项目发起方表示,该项目并非为当事人个人单独募款,而是为“困境大病患儿”这一类群体发起。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募捐规则?《公益时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法律人士进行解读。 缘何只给“3000元”? “宝宝健康回家”项目于2019年10月21日由千训基金会发起、浙江省百草园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百草园公益”)负责执行,旨在帮扶浙江地区的困境大病患儿,计划筹集198000元用于患者的医疗支持,为困境大病患儿提供3000元~50000元的治疗善款。 这次事件中当事人“谢爸爸”来自云南,家境贫寒,其4岁的儿子小浩在2019年4月份被确诊为患有神经母细胞瘤。父子二人前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以下简称“浙大儿院”)就医,治疗和交通费用已花费30多万元。 2019年12月,谢爸爸在支付宝公益平台发现自己的信息被用于公开募捐,致电千训基金会询问。对方答复“宝宝健康回家”项目实为大病患儿这一群体发起的筹款,并非为小浩发起的个人筹款,但表示谢爸爸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项目的善款使用。 但这一项目使用谢爸爸和孩子的照片及经历用于募捐,谢爸爸称此前对此并不知情。 2019年12月31日,谢爸爸向执行机构百草园的志愿者询问如何申请这一项目的资助,并提交了5张浙大儿院的收费票据,共计7万多元。 百草园表示,“宝宝健康回家”项目资助模式为“对医疗自费部分提供部分资助”。根据谢爸爸户籍所在地医疗报销标准、百草园资助标准,扣除掉建档立卡户88%的医保覆盖、票面资助金额10081.97元,余下可以申请资助金额的基数是5844.59元。再按照大病救助类常规资助比例,百草园可以资助余下的20%,即1168.92元。百草园在跟谢爸爸的沟通中表示,项目资助标准为3000元起,可以申请为其补足至3000元。 对此,谢爸爸深表不满。该项目共筹得178424元,他接受不了金额上的悬殊,并称看病花的钱是建档立卡之前的事,实际自费项目远多于3000元。 授权系志愿者“代签” 据了解,“宝贝健康回家”项目主要通过千训基金会下的“小兰花大病救助专项基金”拨款。 基金会秘书长陈思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当事人谢爸爸在2019年8月通过百草园接受过千训基金会的资助,曾提交过申请协议,提交资料里包含了就诊证明、个人信息证明、贫困证明等,协议中有对孩子肖像权使用的确认。基金会在2019年9月份就拿到了到小浩的肖像使用授权,并在9月26日由百草园联络志愿者为谢爸爸和小浩拍摄照片、撰写文案。10月21日,基金会采用该照片和文案上线了“宝宝健康回家”大病救助项目。 但基金会相关人员表示,这份协议是与谢爸爸对接的志愿者“代签”。 经了解,这位志愿者来自与项目执行方百草园公益合作的大病救助平台团队,该平台的救助群体里有很多符合百草园公益的救助对象。类似谢爸爸这样家庭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筛选审核后可获得百草园公益的资助。 谢爸爸向记者表示,在项目发起(2019年10月21日)之前并未签过任何协议。2020年1月1日,和谢爸爸对接的志愿者让他签署并邮寄了一份《浙江千训基金会“小兰花大病救助专项基金”资助申请》,并交代“只签名就好,不需要填写日期”,填好后邮寄给对方。谢爸爸称9月份的志愿者“代签”并没任何人跟他沟通,对此他毫不知情。 记者从谢爸爸处获得了1月1日签的申请书照片,里面确实明确指出“同时,我们同意宣传该项目……在公益筹款项目中,无偿使用我的家庭和子女的照片……”,但并未提及,要使用当事人的经历。并且,项目发起是在去年10月份,谢爸爸提交这份申请的时候已经是今年1月份,在此之前,基金会一直在使用谢爸爸的照片和个人、家庭经历,用做为项目筹款,而非个人筹款。 与谢爸爸沟通的志愿者则向记者表示,2020年1月的资助申请是为资料补交,所以没有填写日期。而在此之前,志愿者就帮当事人填写过一些个人求助的电子版材料,志愿者表示,谢爸爸在急需孩子救命钱的情况下,签署协议时可能并未仔细阅读文件中的条款。 对于“家人不知情”,千训基金会称是执行机构(百草园公益)的工作疏忽,在获得授权和照片素材后,上线具体项目时也应当让当事人知悉。 2020年1月9日,百草园负责人和千训基金会就该疏忽向谢爸爸当面致歉,并表示,小浩未来继续做化疗或者接受手术产生的费用,百草园、千训基金会将在符合资助标准的范围内,继续为其提供支持。 在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当中,有提到“为何使用一个孩子的图片,却给一个群体筹款”。基金会方表示,对于这一问题,百草园公益在项目上线和千训基金会的审核中,都有疏忽,仅考虑图片和筹款故事,没有考虑单个案例可能会给公众带来误会,之后会考虑用多个孩子的人物组故事来为群体发声。 经相关媒体报道后,“宝宝健康回家”项目于1月7日停止筹款,共筹得178424元,筹款进度90%。而此时,项目描述中谢爸爸和小浩的照片才被模糊处理,谢爸爸表示“感觉受到了侮辱”,他想要的是涉事机构对着媒体的镜头,向自己公开道歉,给个说法。 不违法,但应征得同意 当事人肖像权被用在公众筹款中是否合法?即使合法的情况下,能不能使用个案发起针对一类人的项目众筹?如果可以,是不是就可以不告知当事人了呢?带着这些问题,《公益时报》记者采访了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国科。 何国科认为,第一,授权本身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明确授予肖像权的使用,所以基金会可以使用当事人及家属的照片,对于后面补签的资助申请书,法律角度称为“追认”,是可以的。 申请中提出对肖像权的使用,但并没涉及对整个家庭经历的使用权。《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尊重受益人的权益,保障受益人隐私,尊重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慈善组织必须要遵循。 对于这一案例,当事人有权利知悉故事被使用的知情权,对于慈善组织来说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才可以向社会进行披露、展示。 第二,公益项目可以以个案故事以点带面,带动整个救助对象发起筹款项目。项目非个人求助,是慈善募捐,具有公益性,代表的是为不特定的大多数人提供医疗救助。以个案故事带动群体筹款,本身不违反法律法规,但首先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第三,项目备案资料没有问题,也明确提出为符合条件的受助者提供3000元~50000元不等的资助,金额幅度差距较大,无论是基金会、项目执行方、发起方,在做救助的时候,必须向社会公开不同金额的资助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公益组织应该公示获得不同金额的资助标准,慈善法明确规定慈善项目的受助标准、受助流程应该向社会公开。 在此事件中,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慈善组织提出名誉权、隐私权、知情权等主张,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对于公益组织来说,在发起公开募捐是时,应该尊重受益人、志愿者、捐赠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对知识产权、肖像权、知情权要做到充分沟通,获得相应授权,充分许可、知情。发起项目时,对项目资助的标准、流程,应该做好相应的披露和标准,这也是目前很多公益机构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