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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4版) 再次,明确政府在第三次分配中的定位和作用,建设适合中国国情的慈善组织培育模式。慈善事业发展有三大模式,一是政府主导,慈善组织由政府直接进行管理运营,通过财政部门支持以及动员社会成员等方式来筹集资金;二是社会主导,慈善组织完全由民间私营部门运营,依靠平等竞争机制,通过减税和免税等方式获得政府资助,三是政府社会相结合,政府主要承担行业监管责任,也担负着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和运营环境并适当运用财政杠杆和“负向挤出效应”撬动全社会慈善捐赠的责任。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曾存在政府监管定位模糊、社会慈善组织发展在缺乏监管与过度监管之间摇摆的情况。因此,在坚持党对慈善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的同时,也要通过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定位,在慈善事业中引入高效管理和竞争评价机制而尽快提高整个社会公益事业的效率。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管理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促进我国公益事业走向规范基础上的兴旺。 同时,加强慈善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内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慈善组织队伍建设方面,应着重从建立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慈善组织团队,加强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提升信息公开透明水平,建立慈善资金使用跟踪反馈机制,增加善款善物流向的透明度几个方面入手,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监管。此外,健全新闻舆论、公众民意等社会力量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社会对慈善组织运作的外部监督。尤其要高度重视筹募后善款善物使用的规范透明及高效,必须有效管控黑天鹅类风险。当前这个发展阶段,我国仍有为数较多慈善资源筹募者缺乏专业化的理性分析和严格的项目管理机制,其风险容易由局部、个别的爆发而传染失控祸及全局。 最后,加快培育公益慈善文化,建设中国特色财富伦理价值体系。慈善文化和慈善理念是慈善行为的先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需要相应的社会主义财富伦理观支撑。要发扬中华民族仁爱的传统美德,让慈善成为一种先进、时尚的文化,将奉献与博爱的精神融入细节与过程中,使人们在慈善行为中获得更大更持久的精神满足;同时落实平等友善价值观,人格平等而非屈尊施舍才是现代慈善的应有风范,内生无私的友爱共生是同享财富的信赖基石。建设现代财富伦理观的教育、弘扬与传播制度,对慈善事业长期发展起到价值支撑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第三次分配的内容写在《报告》的基本经济制度部分,但它与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各方面关联极为密切,特别是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是第三次分配能够得到蓬勃发展蔚然成风的关键,也会因第三次分配活跃高效而得到支持和促进。 在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我们要有不负时代不负重托的使命感,担当作为、奋发努力,使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在制度机制的建立、创新、改革和完善上,跃进一大步,迈上新台阶,让后发却更具生机的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建构起比发达国家更能发挥社会主义优势的制度体系、并转化为闪耀第三次分配价值光芒的治理效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公益慈善阳光大路,有力支持“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