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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月28日10时 近日,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被曝肢解虐杀流浪狗,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后据成都理工大学公开通报:经公安机关和学校调查,该生虐狗事件情况属实,学校已对该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目前该生已予以退学。 其实关于虐待动物的消息,这些年几乎没有间断过。特别是2005年以来,中国出现的严重虐待动物行为越来越多,从引发全国巨大讨论的“高跟鞋踩杀小猫”事件,到专门领养流浪猫回家虐杀的“周颖事件”、“喷火枪活烤小狗事件”等,它们背后或是存在着一条隐蔽的“虐杀”利益链条,或是施虐者单纯的“取乐心态”,这种现象引发了社会严重的不满情绪,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暴力对抗现象。 屡禁不止的“虐待动物”事件,也激起了公众的热烈讨论。一方面,有人认为这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和个例,大肆宣传未免小题大做;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士认为,虐待的主观恶性很大,如不重视便很可能衍生出更大的恶性案件。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人开始倾向于,对于一切生命,“虐待”这一违背人类良知的恶性都是应被禁止和严惩的。 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 其实,从1822年诞生于英国的《马丁法》开始,防止虐待动物立法在世界范围内已有近200年历史。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 如英国先后有《动物保护法》、《动物福利法》,德国、挪威有《动物福利法》,葡萄牙、菲律宾、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都有《动物保护法》,香港有《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日本先后有《动物保护管理相关法》和《动物爱护法》,新加坡有《畜鸟法》等。虽然美国没有联邦一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但有《二十八小时法》《人道屠宰法》《动物福利法》等三部重要法律,对动物运输、屠宰和实验等重要环节进行了系统规定,共同发挥了防止虐待动物一般法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0年,我国首部《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就已经提交相关部门,这部建议稿坚持了动物福利的最低限度。但该建议稿自提交至今,来自各方的争论声音从未平息。 例如,中国为动物权利立法是否符合国情?吃猫肉、狗肉算不算违法?遗弃动物应不应该受罚?用于干农活、屠宰吃肉的经济动物权利怎样保护才是可行恰当的?正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干扰,目前这部建议稿迟迟未能得以推动。 为了进一步了解公众的态度,《公益时报》与问卷网联合发起本期益调查“中国出台《反虐待动物法》,你支持吗?” 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八成网友认为中国有必要出台《反虐待动物法》。 对于《反虐待动物法》建议稿为何至今未能通过的的原因,51%的网友认为主要是哪种情况算虐待动物实在不好界定,政府介入度也不够;42%的网友认为是由于公众动物保护意识很薄弱造成的。 就“如果你看到有人正在虐待动物,你会上前制止吗?”的调查,超过半数的网友选择了“肯定制止”,16%的网友选择了“别人的事管不着”。 63%的网友表示但凡虐待动物的人一定是“坏人、恶人”,必须予以抵制和唾弃。 网友留言: 梦游者回家:把压力和愤怒发泄在没有反击能力的动物身上是无耻和懦弱的表现。生而为人自然不易,可是动物也很无辜,尤其是那些被中途遗弃的动物,它们有什么错?是人类的错误造成了不该有的悲剧! 遥远的旅程:什么时候有关管理部门真正明白动物的存在不只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更能懂得所有动物都有免于恐惧和幸福生存的权利,及早出台《反虐待动物法》,中国才能真正站立于东方之巅,才堪称“文明国度”。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 ■ 本报记者 文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