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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排下拨民政资金138.63亿元 2019年,四川省民政厅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积极做好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全年共安排下拨中央和省级资金138.64亿元,同口径较上年增长6.11%(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5.47亿元,较上年增长9.36%)。 这些资金直接惠及全省城乡低保人员438.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人口138万人)、城乡特困人员48.5万人、孤儿2.2万人、重度残疾人101万人、困难残疾人73万人,通过发展养老服务业惠及1762万城乡老年人,并支持建设了一批农村区域养老中心、老年养护院、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民政精神福利机构、殡仪馆、社区服务站等机构设施,服务城乡民政对象的能力不断提升。 (据民政部网站) 湖北: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10月22日,湖北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将父母重病重残、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失踪失联、查找不到和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并将家庭困难的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纳入“明天计划”康复治疗范围。 《实施意见》明确对因儿童死亡的、依法被收养的、查找到失踪父母或父母重新履行监护抚养责任的,父母刑满释放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或其他强制措施期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给予3个月的缓冲期。 (据民政部网站) 山西:开展社会组织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为规范社会组织服务行为,集中解决上级督查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查找出的问题,坚决解决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违背自身章程的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山西省民政厅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开展“规范业务活动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1月底基本结束。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以社会组织借开展培训服务、执业资格认证、评比表彰奖励等进行违规收费为重点,引导社会组织对三年来的各种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专项行动”将主要聚焦借培训多收费欠服务、少服务、不服务甚至强制服务行为;社会团体借执业资格认证、行业评比表彰等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培训费,不进行会员注册、不制发会员证等行为;社会团体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通过会费标准或超过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会费的行为等10种突出问题。 (据《山西经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