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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社会组织开出首张电子票据 10月14日,安徽省物流协会开出了安徽省社会组织第一张财政电子票(编号0000000001),标志着安徽省社会组织推进电子票据改革全面启动。 为推进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安徽省财政厅会同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共同启动安徽省社会组织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省社管局遴选了9家省级社会组织参加试点。安徽省物流协会自二届理事会换届以来,持续举办“安徽物流大会”、“政企座谈会”、“创新示范现场会”、“物流装备考察”“物流高级研修班”、“物流行业扑克大赛”、“物流业论文大赛”“物流通讯员培训班”等品牌活动,其中物流大会已举办九届,规模达到千人。 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鼓励全省社会组织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实施社会组织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下一步,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将在省社管局指导下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据《合肥晚报》) 福建:出台“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出台《2019年全省民政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持续推进民政惠民举措落实见效。 《措施》明确,全省民政系统将进一步优化精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省级拟取消调整13项、移交37项,进驻窗口事项减少10%以上;梳理规范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别、法律依据、基本编码信息,推动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无差别审批,实现“三级四同”;加强双随机执法检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措施》要求,推动“一网”通办,确保民政依申请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100%以上入驻或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90%以上可在线办理;推动市县民政部门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可“一窗”分类受理;推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事项增幅不低于10%。 《措施》表示,将构建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探索有条件的地方将低保审批权限由县级民政部门下放到乡镇(街道),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可“先行救助、后置审批”;扩大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范围覆盖面,适度拓展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土地有效供给,落实养老服务场所减税降费和床位运营补助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城乡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据民政部网站) 江苏:社会组织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 10月17日,江苏省民政厅组织开展“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定向募捐活动”,共有49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参加,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此次定向募捐活动上,首批1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认领了相关对口扶贫协作项目,捐赠资金354万元,其余社会组织结合各自组织专长和优势,研究确定了一批帮扶项目。 江苏省民政厅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紧扣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慈善救助、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扶贫行动,投入帮扶资金共计7.33亿元,受益人口63.7万人。其中,省级38家社会组织签约参与苏陕帮扶项目56个,帮扶资金1669.5万元。(据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