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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其中专门提及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合作,要求研究建立粤港澳跨境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开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合作,鼓励港澳与内地社会福利界加强合作,加强粤港澳社工的专业培训交流等。 可以预见,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背景下,香港、澳门和内地的经贸合作和跨境交流将日益凸显,社会流动必然增多,诸如养老问题、儿童入学问题等公共服务需求将不断增加,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将愈发重要。因此,我认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为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战略机遇期。 从战略上思考社会组织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路径,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促进跨界创新,培育社会服务产业。首先,发挥商协会作用,促进经济、金融、科技和社会的跨界整合创新,打造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全球社会创新中心。其次,大力倡议将社会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建立社会服务业统计体系。再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精神,开展大湾区社会创新专项行动计划,探索社会资本在教育、医疗、文化、养老、助残、环保等领域进行投资的政策路径。最后,落实《慈善法》,支持捐赠资助创办非营利法人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 大湾区不仅是全球的科技创新中心,更应该是全球的社会创新中心。可以吸取香港的经验,在发展社会经济、社区经济、社区金融、“互联网+社会服务”等新型经济的同时,将技术创新的成果更好地应用到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当中,促进经济、金融、科技和社会的跨界整合创新。 二是促进社会资源流动,构建社会服务合作机制。首先,促进粤港澳慈善捐赠资源便捷流动,实现慈善活动便利化,打造便利、透明的从善环境。其次,促进粤港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交往和流动。最后,在粤港澳合作平台开发建设中增设社会创新创业服务空间。 广州和深圳可以先动起来,依托目前各类“双创空间”把社会创新的火种点起来,通过专业机构的推动,在大湾区建设过程中将社会创新的理念和行动进行资源连接,共同促成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是参与城市群治理创新,创建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生态圈。首先,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构建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的机制和平台,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其次,支持非营利组织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的社会企业培育和影响力投资。最后,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创建可持续发展示范城市,打造宜居生态社区。 四是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目前香港仍然拥有金融中心、贸易和航运中心、高端服务业、法律纠纷解决和法律服务中心的地位和角色。澳门则是世界休闲旅游中心、中国和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的平台。内地社会组织可以继续发挥港澳的优势,搭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通道和体系。 五是发展壮大非营利部门。首先,各地要将中央关于鼓励社会组织的政策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特别是《慈善法》出台后,慈善的税收优惠政策要落地。其次,鼓励企业家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最后,要借鉴香港等地的经验,大力发展内地的社会服务业,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对专业社工服务的需求。(据《善城》杂志) 深圳社会组织研究院院长 饶锦兴/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