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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飞龙 编者按: 今年是新中国建国70周年。站在这个节点,回望这70年的历史,我们看到,慈善事业在很长时间内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直至上世纪80年代后才慢慢向当代公益慈善事业转型。我们希望,通过回顾建国后慈善事业的发展史,能有助于我们充分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进而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现代化进程。 由于连年战争,国家工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生活极端困苦,加之1949年严重的自然灾害,全国受灾面积达12787万亩,受灾人口约4555万人,粮食减产114亿斤,灾情分布在全国16个省区、498个县市的部分地区。因而,在新中国成立之时,如何解决社会救济问题,成为刚刚执掌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及人民政府所必须面临的问题。毛泽东在七届三中全会上曾指出,“必须认真地进行对于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救济工作,有步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必须继续认真地进行对于灾民的救济工作”。为了更好地团结并领导全国从事救济福利事业的团体和个人,协助政府组织群众进行生产节约、劳动互助,推进人民大众的救济福利事业,并担负相应的国际工作,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孕育而生。建国初期,“救总”以当时最紧急的灾荒救济和失业救济为重点开展工作,在社会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救总”的成立 1950年4月24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社会救济代表会议。经过中国救济代表的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会章,正式成立了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并选出了宋庆龄、董必武、吴耀宗、沈体兰、陈维博、伍云甫、谢觉哉、李德全等49人为中国人民救济总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陈其瑗、熊瑾酊、司徒美堂等9人为中国人民救助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会章规定:“救总”是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群众性的救济组织,其宗旨是团结并领导全国从事救济福利事业之团体及个人,协助政府组织群众进行生产节约、劳动互助,以推进人民大众的救济福利事业。“救总”的社会救济工作以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实行自救助人为方针,其救济福利款物由政府补助和在群众中募集共同组成,同时接受国际友人的援助。国内救济福利团体接受国外救济福利款物,事先须取得“救总”批准,在“救总”的通盘计划下分配使用。中国人民救济代表会议为最高机关。设执行委员会,在救济代表会议闭会期间为最高领导机关。宋庆龄为“救总”主席,董必武、谢觉哉、李德全、吴耀宗为副主席,伍云甫任秘书长。这样“救总”就形成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和体制,为指导以后全国救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救总”社会救济的实践 1.救助灾区群众。帮助灾民募捐衣物和钱款是“救总”的重要职能。1950年,皖北、苏北、河北、河南等地发生水灾,受灾农田达12795万亩,灾民约4000万人,其中大块重灾区共有2800余万亩,急需要救济的重灾民约700万人。为了协助政府解决灾区人民的寒衣问题,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与有关人民团体成立了“皖北、苏北、河北、河南灾民寒衣劝募总会”,发动了全国性的劝募寒衣运动,向全国发出了募集600万套寒衣的号召。在全国人民和各级人民政府、各地救济机关、群众团体、民主党派及各界热心救济人士的热烈支持下,在极短的时间内,“救总”共募得寒衣6887561套,折合人民币3400多亿元(币制改革前的人民币,新币1元等于旧币10000元),超过原订计划600万套的13%以上。募捐上来的寒衣用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分配给上述地区灾民,共计分配给灾民寒衣5210750套;二是各地区利用救济当地贫民及外地迁入的灾民,共计寒衣1177895套;三是救济朝鲜难民,共计寒衣1000套,同时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又救济朝鲜难民200亿元的现金。这不仅解决了皖北等地重灾区灾民及部分城市贫民缺乏寒衣的困难,还援助了朝鲜的难民,增强了中国国际上的交往能力。 2.收容社会弱势群体。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历史上的诸多因素,导致城市里产生了大量的游民、乞丐、小偷、妓女、残老和孤儿,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经过“救总”多方面努力,从1949年到1952年,全国各主要城市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了收容,建立起无数个不同性质的生产教养院,上述群体大量地被收容进去,并施以适当的思想和文化教育,使他们学会了各种生产技能,变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据统计,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各地分会办理的收容教养机构有98个,其中收容儿童的有55个。同时,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各地分会协助政府办理灾难民的临时收容、紧急救济和遣送回乡生产的工作,减少了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两年半就收容遣送灾难民达13万余人。此外,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各地分会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做了大量城市贫民救济和临时救济工作,如贫病补助、贫婴补助、产妇补助、贫民生活补助和城市火灾、风灾救济等,据初步统计,救济分会所办理的贫民救济和临时救济受益人数有七万余人。在工作中,“救总”依照“社会互助”的方针发动群众,杭州市分会救济江干区火灾灾民时,群众自动捐款8亿余元;武汉市分会救济重划区火灾灾民,群众自动捐款达12亿余元,并捐助了大批衣服粮食。 3.整顿历史遗留的社会救济组织。全国政权建立以后,如何解决民国时期遗留的数千个救济福利社团是整合已有社会救济力量的重要方面。为此,从1950年开始,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对国际与国内规模较大的团体进行了调查研究,用协商的方式对国内规模最大的红十字会总会进行了调整,经过思想、领导、组织、制度、人员等多方面的调整,新的中国红十字总会以崭新的面貌得以出现,在治淮工程的医疗工作、朝鲜前后方的救护工作、老根据地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防疫工作,以及国际反对侵略保卫和平的斗争中,都起了积极的作用。“救总”还对国际性救济团体进行了改造,解放前国际性救济团体有40多个,解放后大部分已撤退或解散,剩余的9个接受美国津贴,从1951年4月底召开的处理接受美国津贴救济机关会议开始,“救总”对这些团体已进行了处理与改造。除了对部分反动的、名存实亡的和假冒为善的团体予以处理外,一般的斟酌情况予以团结性改造,并通过各种适当的组织形式,使它们积极地参加当地的救济福利事业,发挥其服务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建国初期,在中国人民救济总会领导下,各地分会总计已对800多个遗留的救济福利团体组织进行了整顿。 4.进行对外国际援助。在国内救济的同时,“救总”广泛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援助。1951年,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将中国人民为援助“松川事件”中被迫害的日本人民的捐款寄到日本,援助了“松川事件”的受难人士。次年日本北海道地震,日本人民遭受严重灾害,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及时汇去了救济地震灾民的款项。这两次援助增进了建国初期中日两国的民间交往,加深了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救总”还曾联合有关人民团体对遭受严重旱灾的印度人民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救济;组织了“中国人民救济马来亚难侨委员会”,对受英帝国主义殖民当局压迫的马来亚华侨作了正义声援。这些国际援助为新生的人民政权赢得了国际民众的认同。 此外,“救总”地方分会还办理了一些救济性质的福利事业,如产院、诊所、托儿所、保育员训练班、平民宿舍、劳动人民服务站、义仓、夏令饮水等。这些努力,都是新中国社会保障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初期,“救总”在中国社会救济体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是政府主导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代表人民政府积极参与到社会保障事业建设的活动中,这与民国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大多停留在文件上面、广大民众很难得到政府的救济形成明显的对比。在社会救济中,中国人民救济总会注重社会救济的覆盖面和公平性,使得社会弱势和困难群体得到了应有的救助,从而在根本上巩固了新生人民政权的合法地位。(据《兰台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