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东: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施办法印发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办法》参考《慈善法》对慈善组织年度报告的要求,已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年报义务;以习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依据中央政策,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把年度检查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总结广州、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改革的工作经验,推进年度检查制度转变为年度报告制度。 《办法》取消登记管理机关出具审查结论,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社会组织办事,增加社会组织对自身行为的法律责任,改为年度报告全部实现一网报送、公开和存档,不需要加盖年度结论印戳,社会组织实行依法自治。 《办法》明确加强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由社会组织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并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办法》明确由第三方机构为社会组织提供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咨询和指导服务;第三方机构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出具监测评价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形成社会组织年度工作分析报告,同时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减少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政风险,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行业部门的联合监管,强化事中事后服务与管理并重,并采取针对性培训服务,以问题为导向整改指导,随机抽查方式、抽查审计等方式,对社会组织日常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王勇) 广州: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出台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联合发文,印发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新修订的《办法》对等级评估内容进行调整,单独将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内容。此外,《办法》还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出更规范的要求。《办法》中对评估专家组成员数量进行明确规定,表示评估专家组成员一般由5人组成。同时,梳理完善申报3A及以上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程序包括:组织自评及提出评估申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初评并出具初评意见、评委会终审并确认等级、结果公示并送达通知书。 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办法》也作出明确规定,表示民政部门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初评工作。新《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明确了评估中的具体要求,更具有操作性、指引性。 (据央广网) 浙江: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码”上通办 4月12日召开的浙江全省民政系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上称:今年年底前,就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扫描民政服务二维码,像手机购物一样便捷地办理低保、老年优待证以及进行婚姻登记预约等业务。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码”上通办。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将推行银行网点代办,注册资金将实现网上核验,办事服务体验将进一步改善。社会组织设立、变理等事项将实现跨部门网上联办,逐步实现社会组织信息一码通查,社会组织事项一码申办,社会组织内部管理一码运行。 养老“码”上服务。探索推进数字养老服务,推动各类养老服务主体利用信息技术,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等智慧型居家养老服务,以后老年人使用一张身份证即可享受养老服务、养老企业通过一个社会信用代码参与养老服务活动,逐步实现养老机构入住一码办理,养老服务一码享受,养老产业一码参与。 慈善爱心“码”上传递。将构建全省慈善信息平台,为慈善组织提供信息披露服务,为慈善项目提供集中展示平台,为困难群众开通慈善需求信息发布渠道。同时建立慈善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满足公众多样化、多层次慈善服务需求,逐步实现慈善组织信息一码披露,慈善项目一码展示,慈善需求一码发布。 此外,还将推进困境儿童“码”上关爱、社会工作“码”上对接、城乡社区治理“码”上参与、信息资源“码”上支撑。目标是用3年时间,分步推进,分类实施,高水平实现民政服务“码上办”。 (据央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