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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高鹏翼展,潮涌大江流。近年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起来的民政部门,精神风貌焕然一新,学习风气更浓,党建抓得更紧,工作作风更务实更接地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干部队伍的誓言掷地有声;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聚焦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民政事业的航船劈风破浪扬帆前行。 最底线的民生保障 托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民政的老本行,近几年一个显著的变化是,民生保障体系越来越完备,方法越来越科学,制度越来越暖心。 从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编织一张史上最完备的“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到“五个一批”脱贫措施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民政部门承担起艰巨而光荣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重任。 截至2018年底,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全国农村低保对象3519.7万人,平均标准达到4833元/人/年,相对于2012年的2068元,增幅超过133%。城市低保对象1008万人,平均标准达到580元/人/月,相对于2012年的330元,增幅达75%。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不仅实现了城乡低保一体化,月低保标准也都突破了千元。全国特困人员482.3万人,全年支出供养资金334.6亿元。2018年,全国实施临时救助1074.7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21.6亿元,平均救助水平1131元/人次。一分一厘都是雪中送炭,解的都是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1000余万困难残疾人和1100余万重度残疾人。加强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全国智障与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含复退军人精神病院)达到236家,床位数8.8万张,在院人数7.2万人。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优惠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放管服”改革,取消对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 针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最需要关爱和保护的现实需求,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民政部牵头成立专门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实行动态管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从2016年的902万名下降到697万名。联合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帮助78万多名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为18万多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帮助1.8万多名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基本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建设,推动各地明确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4.5万名,村(居)儿童主任61.5万名。孤弃儿童收留养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共为32.2万名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2018年,全国1623个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46万人次,帮助6600多名救助对象成功返家。各地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和“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共帮助64483名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 这一时期,慈善事业步入新阶段。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民政部迅速跟进,出台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和信用监管机制,开展“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等活动。各类慈善力量迅速发展壮大,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5570个,给予公开募捐资格1507个,资产总计1400亿元。每年全国社会捐赠500亿元以上。 这一时期,福彩事业快速有序发展,2012年至2018年,福利彩票累计销售13831亿元,筹集公益金约3970亿元,为促进国家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最基本的社会服务 关怀人生的每个重要时刻 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在每一个公民都可能经历的重要节点,民政人都守候在这里,祝福,见证,关怀。民政部门通过不断改进管理、完善服务,让服务对象更多地感受到尊严与温暖。 婚姻登记服务越来越规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实现了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功能,与税务总局、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建立了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取消婚姻登记工本费,修订出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出台《婚姻登记术语》《结婚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行业标准,以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各地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婚姻登记诚信体系逐步建立,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签订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全国人大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办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研究部署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出台30多项具体政策措施;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等工作。经过多年推动,我国养老服务模式从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缺型福利服务,向面向所有老年人民生服务转变;服务形式从机构集中照料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多层次服务体系转变;发展机制从政府举办为主向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竞相发展转变。 截至目前,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6.38万个;各类养老服务床位746万张;全国养老机构以内设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等不同形式提供医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3%;高龄津贴制度已实现全国省级层面全覆盖,30个省份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9个省份建立了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2680万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354万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补贴,61万失能老年人享受护理补贴,老年人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 殡葬改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将殡葬改革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推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国家相关规划把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中央财政资金专项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等政策措施,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在全国开展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确定80个地区(单位)作为试点地区(单位),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殡葬改革、服务、管理同向发力、统筹推进。 最基础的社会治理 让我们的社会充满活力 社区是社会基本单元,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的“三社联动”以及志愿服务的深入推进,共同支撑起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片天空。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全面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关于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方案》;民政部等部门出台了《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地方各级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加健全,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深入推进,“村霸”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出台实施,截至2018年底,全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78.2%,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43.7%。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如何”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推广军门社区工作法和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活动。中宣部、民政部联合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推出一批“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事迹。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乡镇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 (下转0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