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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至14日,国务院扶贫办在陕西省宝鸡市万福国际酒店举办全国社会组织扶贫现场观摩暨示范培训班,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洪天云,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卫华,陕西省副省长、宝鸡市委书记徐启方出席会议。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各省级扶贫部门、社会组织、陕西省各地市扶贫部门等单位共计170余人参加。 社会组织发挥四方面重要作用 本次培训班是国务院扶贫办举办的首期培训,目的是深入解读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文件精神,总结交流各地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经验做法,推动和引导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培训分为四个环节:一是现场观摩宝鸡市社会组织扶贫做法;二是进行开班式;三是专家学者讲授扶贫理论知识;四是社会组织代表进行经验交流。在开班式环节,王卫华副主席作了开班致辞,陕西省、市、县三级扶贫部门作了典型经验发言,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作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政策解读,洪天云副主任作了扶贫工作讲话。 黄茹副局长介绍了当前全国社会组织发展情况,梳理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等。提出应重点围绕八个方面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一是会同扶贫部门健全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相关支持工作;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专项培训;四是配合扶贫部门做好信息服务;五是配合扶贫部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项目对接;六是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七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八是强化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执法监督。黄茹副局长表示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在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得到了扶贫部门的支持帮助,希望今后工作中继续加强配合协作,推动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洪天云副主任在讲话中肯定了社会组织在参与脱贫攻坚中取得的积极成效,认为社会组织应发挥四方面重要作用:一是社会组织是联系社会帮扶资源的桥梁纽带;二是社会组织是扶贫工作的有机组成;三是社会组织具有专业技术和行业资源优势;四是社会组织是推动扶贫创新的重要力量。洪天云副主任指出当前社会组织扶贫在工作推动上距离中央要求还存在差距,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组织发动不够,各地缺乏细化方案,面上工作没有充分发动起来;二是精确瞄准不够,存在观念错误,粗放式扶贫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典型推广不够,一些地方没有及时推出典型示范,宣传力度不足;四是帮扶底数不清,没有建立台账,没有准确帮扶数据。洪天云副主任强调,各级扶贫系统要把社会组织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形成合力,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创造良好环境。一是要紧紧围绕精准这个核心,做到“三个聚焦”,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聚焦特殊困难群体;二是着力完善三种机制,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典型推广机制;三是着力用好三个平台,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制度,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用好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四是着力抓好三项工作,着力发动本地区省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着力推动向社会组织购买扶贫服务,着力打造工作品牌。 各地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 在会议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交了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经验做法相关材料。10月22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对材料进行了汇总发布。 1、出台政策文件,夯实工作举措。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细则》。重庆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政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安徽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山东省印发《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河南省印发《关于引导和动员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广东省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广东省东西部扶贫协作(2018年-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贵州省印发《“社会组织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陕西省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新疆印发《自治区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党委政府重视,提供有力保证。 天津市委领导强调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京津冀社会组织跟党走—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作出批示,对该行动予以认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作出多次批示,要求把社会组织扶贫同对深度贫困村加大帮扶力度结合起来。 3、推进党建工作,强化政治引领。 北京市按照“抓党建促扶贫”的思路,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带动作用,做好与全市社会组织党建互联互通,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在扶贫协作工作中的优势。天津市召开社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助力甘肃、承德脱贫攻坚动员大会,引导社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助力脱贫攻坚。 4、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山西省各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与业务主管单位扶贫任务结合,整合资源,提高效益。黑龙江省民政厅与省委组织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开展“社会组织帮百村进百户”活动。安徽省建立民政、扶贫、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优化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海南省建立民政厅牵头,扶贫办、教育厅、农业厅等为责任单位的扶贫工作协调机构。云南省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组织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陕西省建立省市两级扶贫工作部门协作机制。 5、搭建平台载体,强化精准帮扶。 辽宁省开展“爱心帮扶工程”,结对帮扶、投资兴业、合作经营。江西省开展“社会组织+深度贫困村”扶贫活动,安排全省社会组织与深度贫困村结对帮扶。山东省开展“双百扶贫行动”,计划动员约100个省管社会组织,每个社会组织联合一名社会工作者,通过省派第一书记平台,对扶贫重点村进行为期三年的帮扶。浙江省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开展产业合作,实施精准扶贫。西藏推进社会扶贫对接平台建设,统筹对口援藏、定点扶贫、干部结对等力量。宁夏实施社会组织精准扶贫“百千万”工程,定向发力、精准帮扶。 6、注重推广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湖北省对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及时总结通报,社会组织参与精准帮扶系列活动不定期在媒体网站报道。湖南省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成果宣传,及时公开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活动信息。广西通过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宣传,传递精准扶贫正能量。四川省组织脱贫攻坚奖、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树立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陕西省广泛宣传报道社会组织精准扶贫示范项目,推广先进典型。甘肃省通过甘肃扶贫网、甘肃省社会组织网等,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 ■ 本报记者 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