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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参与脱贫攻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 近年来,各地在如何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方面,已探索了多种形式。据悉,《通知》发布前夕,已有重庆、安徽、江西、黑龙江等地出台了专门文件,部署相应工作。《通知》发布后,各地更为重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不少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多项政策,创新模式,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北京:开启推介对接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扶贫援合办联合召开北京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对口支援的河北、内蒙古、西藏、新疆、青海、河南、湖北7省(区)89个县级地区的脱贫攻坚和北京市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工作。同时,正式开启北京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推介对接活动。 为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工作,北京市民政局与市扶贫援合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的指导意见》,初步建立了具有首都特色和社会组织特点的帮扶体系和运行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以多种方式组织实施对口支援。帮扶内容主要聚焦在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帮扶等八大领域。参与北京市精准救助的主要任务是以“托起因病致贫家,携手小康益起来”为主题,以占比最高的因病致贫家庭为主要对象,以“解决吃不起药、看不起病和看病难”为核心,以“助、帮、减”为主要内容,以“一对一结对子、持续帮到底”为特点,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精准帮扶运行体制。 二是重新组织开展资源动员。动员资源有限的社会组织,可以把有限资金和物资交给相应基金会或支持型组织代为落实。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和联合党委的作用,分别在其管理体系内进行深度动员,聚集更多更大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 三是建立具有社会组织特点的精准帮扶模式。在具体的帮扶方法上,社会组织可以针对帮扶地区和困难群众个性化需求开展个案帮扶,因人因户因地因贫困原因施策,实现帮扶的精准化;开展协同帮扶,积极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社会单位的扶贫项目,把区域帮扶、领域帮扶与社会组织帮扶融合起来,收到最好的整体帮扶效果;开展可持续帮扶,不断动员内部资源按需而动,长期坚持。在开展帮扶的同时,积极培育当地社会组织,建立一支“带不走的工作队”,实现帮扶的长效化。 四是构建社会化运行机制。这次支持型社会组织在政府的授权委托下,承担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行动的联络协调、咨询服务、协同管理、事务工作,形成“一个中心、多个节点”的社会化运行机制。建立社会组织脱贫攻坚活动与政府行政体系有效对接,协调推进,协同发展的社会化工作体系。 广东:100家社会组织 截至2018年6月底,广东省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65861个,总量位居全国第二。广东是社会组织大省,社会组织在广东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广东省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广东省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壮大力量,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据悉,2018年5月,广东省民政厅向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和全省社会组织印发《关于倡议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粤民函〔2018〕1054号),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将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和优势,按照各自宗旨理念和业务范围,各尽所能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倡议全省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公益项目运作规范管理制度,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依法依规、依章程规定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真扶贫”、“扶真贫”。同时,广州、深圳、珠海、肇庆等各地市民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动员本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在今年“6·30”广东扶贫济困日到来之际,广东省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联合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等100家社会组织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关爱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书,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进行一次深入发动,开展一次捐赠活动,实施一批扶贫项目,进行一次总结提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广东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向各会员企业发出《关于响应开展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书》,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河南:多种帮扶形式 日前,河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引导和动员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豫民文〔2018〕107号),鼓励支持全省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慈善帮扶、产业帮扶、智力帮扶、商贸帮扶、社工帮扶、志愿帮扶等多种帮扶形式,帮助困难群众脱贫增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河南各级民政部门目前共注册登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3万多个,从业人员30多万人,分布在社会不同领域,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中一支不可忽略的社会力量。2017年,河南省省本级公益性社会组织共提供17.92亿元款物,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开展各类扶持救助活动,直接受益群众达20万人。 《通知》要求,全省性社会组织要提升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参与扶贫济困。严格扶贫纪律,严肃查处假借扶贫开发名义,利用社会组织平台违法募集套取资金的行为,严肃处理挪用截留扶贫资金或擅自改变用途和违规擅自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社会组织,坚决取缔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扶贫开发的非法社会组织。 甘肃:扶贫工作新模式 去年以来,甘肃省通过鼓励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取得良好效果。全省当地社会组织通过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智力扶贫、医疗扶贫和志愿扶贫等,推进社会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聚焦,参与脱贫攻坚累计捐赠款物达2000万元以上,“政府主导、市场能动、社会参与”的扶贫工作新模式日渐形成。 2016年5月,甘肃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动员和鼓励全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通知》,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在募集资金、行业领域、技能培训、调查研究、政策宣传和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发挥优势,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在年检年报、等级评估、监督抽查等工作中,加大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检查力度。2017年,印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录的通知》,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提供支持。今年3月,组织召开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动员社会组织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一号工程”。 2017年9月,甘肃省民政厅争取部级福彩公益金120万元,在平凉市庄浪县6个贫困村开展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试点,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呈现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势头。(据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