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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23日10时 前不久,国务院印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决定在2018年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七月初,北京市海淀、东城、丰台、石景山等区相继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分区还公布了举报联系电话。其中,东城区规定,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上报。 与此同时,北京各区进一步明确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即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各区方案还指出,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确保相应事件得到妥善处理解决。 近几年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有数据显示,有80%的男生和85%的女生至少遭受过一次校园欺凌。2017年校园涉欺凌犯罪人数同比增长超50%。面对校园欺凌,大部分的孩子会选择隐瞒、逃避,有些孩子甚至会选择用暴力反抗,把自己从被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究竟该如何对待校园欺凌的实施方呢? 2017年年末,北京五名未成年少女因校园欺凌,分别获刑一年及11个月。事因其在校内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同学,造成其中一人精神抑郁,至今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法官认为虽是未成年人,但随意殴打他人致伤,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此事件经微博传播后,引发热议,部分网友认为此事件给校园欺凌者敲响警钟,及时制止恶性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也有些网友认为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刑事处罚对其而言有些严重,父母的教导更重要,应该对其监护人进行相应处罚。 就此话题,《公益时报》联合凤凰公益、问卷网推出本期“益调查”——未成年人因校园欺凌获刑,你怎么看?调查自2018年7月20日至7月23日,共1011名网友参与。 调查结果显示,81%的网友对未成年人因校园欺凌获刑持赞同态度,认为虽然是未成年人,但自己犯的错应该自己承担,只有这样才可以挽救更多无辜的受害者。也有18%的网友表示不赞成,认为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刑事处罚对于他们来说有些严重,可对他们及其父母进行思想教育。 29%的网友表示自己曾是校园欺凌事件的受害者;42%的网友表示自己身边的人曾遭遇过校园欺凌;仅29%的网友身边没有发生过校园欺凌事件,只是从网络或电视中听说过。 关于如何更好地规避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44%的网友希望学校更加注重道德修养教育,注意观察每个孩子的情绪,早发现早制止,把校园欺凌扼杀在摇篮中,而不是一味地注重成绩;40%的网友则认为应完善相关法律,避免在保护受害者的同时,而忽视对加害者的惩罚的现象的存在; 13%的网友表示父母应该在教会孩子做善良的人的同时,也帮助孩子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勇敢对抗校园欺凌现象。 网友留言: 中国公益网辽宁通讯站:不能因为所谓的年龄小就忽视这样的行为,只有严格打击校园欺凌者,才可以挽救他们和更多无辜的受害者。 Zhfoom:校园欺凌每天都在发生,希望老师、家长、社会和机关单位落实好,监督好,不要视若无睹。 MMMooooonKey: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但绝不能包庇他们恶意伤人的罪行,对待侵害他人权益者,法律应该拿出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执行惩处措施。 境界一生伏首拜阳明:大环境的影响也是导致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一个因素,一些网络内容充斥着成王败寇、胜者为王的负面信息,变相洗脑着他们稚嫩的心灵。 ■ 本报记者 王心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