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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通报,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费的中国烹饪协会、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质量协会进行了批评。 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中国烹饪协会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评比表彰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444.71万元。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评比表彰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25.2万元。 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贵州省质量协会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评比表彰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20.11万元。 《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符合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其活动地域和业务领域; 2、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效,严格控制数量,防止过多过滥; 3、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 5、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奖项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 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违法违规情形的,以及社会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并可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通报中强调,大力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我国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转型提质增效的坚定决心。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把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对待,做到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本报记者 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