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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山东曲阜尼山共同发布了《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8)》,蓝皮书显示,2017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量预估约为1558亿元,继续保持增势。 公益慈善数据稳步增长 蓝皮书显示,2017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数据指标在2016年的基础上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在社会组织方面,根据中国社会组织网的统计,2017年,我国社会组织总数量突破80万个的关口,达到801083个,较2016年增加了8.77%。 其中,基金会6322个,比上年增加10.68%;社会团体373194个,比上年增加7.75%;民办非企业单位421567个,比上年增加9.65%。 在社会捐赠方面,根据已公布的统计数据和测算数据,结合我国慈善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态势,2017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量预估约为1558亿元,继续保持增势。 其中,民政系统接收含物资折价的社会捐赠约为33亿元;慈善会系统的社会捐赠收入超426亿元;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三类组织社会捐赠收入为850亿元,其中基金会捐赠收入680亿元。除民政部门之外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宗教机构、人民团体等捐赠接收主体在2017年接收捐赠的数额约为249亿元。 此外,根据矫正后的数据,2015年我国实际社会捐赠总额为1215亿元,2016年实际捐赠额为1458亿元。 在志愿服务方面,2017年,中国志愿者总数为1.58亿人,经测算实际有6093万名活跃志愿者通过131万家志愿服务组织参与了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间17.93亿元,志愿者贡献价值547.97亿元。 “慈善蓝皮书”一直以来将社会捐赠总量、全国志愿服务贡献价值和彩票公益金三者之和设定为“全核算社会公益总价值”。2017年,预估社会捐赠总量加上全国志愿服务贡献价值547.97亿元,再加上筹集的彩票公益金1143.26亿元,可得出,我国全核算社会公益总价值预估为3249.23亿元。 与2016年相比较,2017年社会捐赠总量增长率为6.86%;全国志愿服务贡献价值增长了10.48%;彩票公益金筹集总量同比增加10.03%,全核算社会公益总价值增长8.56%。 《慈善法》配套制度有待完成 蓝皮书指出,2017年,《慈善法》的施行有条不紊地推进,从文本之法走向实践之法,慈善治理初显成效;与慈善事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与施行也稳步推行,共同推进中国法律体系的融贯性;为《慈善法》的施行而建立的各类配套制度、制定的配套文件数量不断增多,慈善法治的立体面向逐渐清晰。 其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总则》设立了“非营利法人”,构建了新的法人体制,为《慈善法》的施行与解释提供了更为基础的法律依据;《志愿服务条例》的出台则标志着志愿服务中央层面的立法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开启了中国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建设。 但是,“社会组织三大条例”这一《慈善法》重要配套制度的法规在2017年并未完成修订工作。蓝皮书指出,2017年,社会组织三大条例虽然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但整年并没有进展,也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征求意见等程序。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社会组织三大条例变成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起草)。 因为社会组织三大条例尚未修改,存在与《慈善法》之间的衔接缝隙,一些民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困惑。例如,一些基层民政部门仍然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批准成立公募基金会。 在慈善执法方面,蓝皮书指出,2017年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民政部门的重视。例如,腾讯99公益日出现了700多万元异常捐赠,深圳市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的“同一天生日”网络募捐涉嫌非法募捐而被责令停止并立案调查,“善心汇”事件使用“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口号构建传销网络,“云南慈善妈妈”以“保护儿童,预防拐卖”的名义骗取钱财等。 这些都显示出,《慈善法》出台实施后,各种慈善行为得到鼓励,全民慈善氛围得到倡导,但其宣传、实践和有效执行仍然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在司法层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裁决文书,截至2017年底,共有9起案件涉及了《慈善法》,另有一起案件还涉及了英国慈善法。这表明《慈善法》已经进入司法实践领域。 社区基金会在迅速增长 在中国,社区基金会起步较晚,一直发展缓慢,直到2014年才正式开始兴起,并且话题热度迅速上升。 据基金会中心网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0月11日,中国共有社区基金会144家。其中,2014至2017年成立的共有108家,占总数量的75%,而仅2017年1月1日至10月11日注册数量就有36家,相当于2013年全国全年的社区基金会总数量。 从社区基金会的地域分布来看,上海有60家,居中国之首,广东和江苏则分别以36家和23家排在第二与第三,三地社区基金会的总数量为119家,占全国总数量的82.64%;另外,在广东的36家社区基金会中,深圳占了26家,比例高达72.22%。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社区基金会大部分是近两三年成立的,而且主要集中在出台过推动社区基金会发展政策的广东、上海、江苏三地,呈现出短期增长与高度聚集的鲜明特点。 蓝皮书指出,这与以广东、上海和江苏三地为代表的地方政府率先培育和发展社区基金会,以之作为探索推进城市治理体系改革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密切相关。 而随着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的正式印发,社区基金会作为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的一种创新模式,有望不再局限在地方探索与试点的发展阶段,而是在更大的地域范围内迎来新一轮快速增长。 我国社区基金会目前发展的另一个鲜明特点是,绝大部分社区基金会由政府推动或直接发起成立。以深圳为例,在26家已成立的社区基金会中,仅有蛇口社区基金会一家是由纯民间自愿发起并自主治理的。 蓝皮书指出,由政府推动或直接发起成立的社区基金会普遍存在独立性不足、行政化色彩浓厚、居民参与度和积极性较低等问题。从长远看,会导致这些社区基金会成为行政指标摊派下的“畸形儿”,无法发挥它们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和社区发展创新驱动方面的应有价值和功能,也与《慈善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有所出入。 蓝皮书强调,无论是由政府、企业还是民间主导,社区基金会的参与和行为主体都应该是社区居民。 开拓中国慈善的思想市场 蓝皮书认为,2017年,中国慈善界在思想市场方面最值得记录的事件是由徐永光新书《公益向右 商业向左》而引发的“两光”争论。该事件虽然未在更大的范围内引发思想争鸣与深刻研究,但是,徐永光、康晓光这两位资深公益人明白无误的立论与碰撞,是针对权力与资本越来越强势的背景下,中国公益慈善究竟该走什么方向与道路这一基本问题的一次交锋性的回应,这对于中国慈善事业来说,有促进思想市场开拓和撬动人们关注与研究基本问题的积极意义。 蓝皮书指出,慈善事业不是在脱离社会的真空环境里发展起来的,势不可免会遭遇社会环境急剧变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与挑战。例如,政府慈善,资本慈善,慈善垄断等。尤其是在社会领域更为复杂、多元、充满张力和不确定性的现阶段和未来,这些问题和挑战将更加凸显、更加交汇、更加盘根错节。 蓝皮书认为,这些情况将使得我们用于认知、应对和解决它们的原有知识基础、思想资源、实践经验、路径共识等都面临着瓦解与失效的困境。而在此情况下,如果思想市场得不到持续性开拓,基本问题得不到渗透研究,中国慈善的认知和实践都极可能周而复始地流于表面而不自知。 开拓中国慈善的思想市场,研究基本问题,不但有益于界定公益慈善在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新历史语境与进程中的独特地位与主体价值,还有助于中国公益慈善在纷繁复杂中找到实践与创新的内在支撑。但是,这不应只是个别活跃的“行业大咖”、意见领袖、理论研究者的责任,而应是每一位公益慈善参与者共同的责任。 ■ 本报记者 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