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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成为了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这说明社会的自我净化能力不足,需要通过行政化的手段进行干预。破与立之间,破的目的应该着眼于立,扫黑除恶的目的应是立德扬善,恢复社会的自我净化、修复能力。 而在“黑、恶”这些显性的社会顽疾之外,“惰、私、欺、蛮、污”这些隐性的社会慢性病更是流毒绵长,而且无法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来进行干预,而需要立德扬善,让正知正念、正觉正行充满社会。 官民共治的前提是官民共善 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成为了重要的国策,并称第五个现代化,共治共建共享的治国安邦理念也渐渐成为人们的向往,这些理念蕴含着培养绝大多数公民具有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 社会渴望官民共治,但之一前提是官民共善。共治需要共识、信任,官民之间能理性、包容地共同议事商讨。这需要在此之前完成共善,形成行善共同体,在名利之外、无身份之别地共同行善,创造机会和空间去真诚地了解对方,而不是让官民成为两个不同的阶级。 名利之外的积善之为 一个稳定的社会自然免不了出现阶层分化,也只有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人们才有条件去追求名利,从这个意义上,追求名利本质是社会进步到一定阶段的标志。 但这不代表以“名利”追求为理由去践踏良善,因为利益的短期诱惑选择暂时牺牲良善。笔者一直思考怎样的教育才是一个人幸福的根本、社会和谐的基石,前不久在广州的一所传承百年的小学校训里似乎找到了答案:乐善教育,不仅日行一善,还日行七善。七善:颜善、心善、行善、物善、身善、言善、眼善。 虽然不能完全苟同孔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绝对判断,“义利并重”的中道应该是更多人可以找到幸福的大道,“义先利后”的君子之风仍是更多内心需要的甘泉。 社会需要一场扬善运动 笔者曾经以为,通过逐个领域的公益慈善可以解决各自的社会问题,但后来发现,社会问题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笔者曾经以为,社会需要更多高尚的人去带领社会进步,但后来发现,高尚的人却让普通群众认为行善遥不可及,行善不要高尚,更要更多普通人的平庸;笔者曾经以为,制度的进步会带来一个和美的社会,但后来发现,比“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国民”更深刻的是“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制度”,社会变好,首先是自己要变好。 古村之友创始人、理事长 汤敏/文 |